经侦支队:张志立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3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经侦:张志立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开庭审理

 

2012年10月18日上午9时,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志立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安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全体民警旁听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
   此案由安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办,虚开金额价税合计高达1.3亿元,其中税款17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空壳”公司,面向全国各地进行虚开。接受虚开方有:山东、河北、北京、四川、山西、河南、吉林、西安、延安、渭南等10个省市20余家企业市,使调查取证工作长达1年之久。
   法庭进行了公诉人公诉、举证、质证,被告人及代理律师的陈述与辩解等一系列诉讼活动。在举证、质证环节,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涉案金额、证据的采集和应用等相关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内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经过8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主审法官采纳了公诉方的意见,对七名被告人均做出有罪认定,七名犯罪嫌疑人都表示认罪。审判结果择日公开宣判。
   通过本次旁听庭审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民警对整个刑事诉讼活动有了一些新的、系统的认识,提高了办案民警认真调查取证的意识;此次旁听庭审活动,对强化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权限意识,全面提高民警业务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准确执行国家法律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与办案的民警说,这次案件之所以办的这么成功,是因为前期的调查取证工作做的非常细致,无论什么案件都应重视证据、程序合法。并表示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再接再厉,重视证据,合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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