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细化措施引导全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9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为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部署要求,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在部党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胡明朗厅长来安康视察调研时的指示要求,石泉县公安局迅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制订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学习内容、宣传重点、阶段步骤,切实增强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操作性,为常态抓好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确定目标要求

组织全警全面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全面深刻认识十九大精神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切实增强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公安队伍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全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并充分体现“知行合一”,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具体思路和强劲动力,转化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安警务效能的内动力,实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开创石泉公安工作新局面。

——确定基本原则

坚持常态推进。要求全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常态任务统筹安排,要通过制度、机制规范活动开展。

坚持领导带头。要求领导发挥示范作用、班子发挥引领作用,支部发挥主体作用,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中给广大党员民警带好头,充分调动全警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积极性主动性。

坚持载体推动。要求突出公安特色,丰富学习形式,找准活动载体,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增强学习和宣传的操作性、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督导跟进。要求纪检督察部门要将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作为常态专项督导任务,按时督察通报,跟进检查指导,确保学习、宣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坚持成效检验。要求局考核办将追赶超越竞赛活动与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成效的检验有机结合,将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活动实际成效的最直接检验标准。

——确定学习内容和宣传重点

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开幕式上所作的报告全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辅导读本》,以及十九大形成的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新华社、《人民日报》等社论和评论员文章,各级党校名家、党史专家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业解读,党政微信平台等推出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内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读本、《辉煌中国》《强军》等展现十九大以来党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建设成就的文章著述,影视作品等作为学习和宣传重点内容。

——确定具体措施和阶段步骤

从现在起至2018年全年,分阶段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操作性。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71110日)。本阶段以十九大精神全面传达为重点,全面动员部署,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措施是重温十九大会议盛况,迅速研究部署学习方案,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集中学习阶段(20171111日至20171130日)。本阶段以全面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十九大精神实质为重点,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切实达到学懂、弄通、做实的目的。主要措施是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原文学习、邀请专家解读、干部带头宣讲

巩固深化阶段(2017121日至2018131日)。

本阶段以集中调研、深化学习效果为重点,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切实达到巩固深化、提高增效的目的。主要措施是开设警营讲堂、开展交流研讨、加强学习检验

贯彻落实阶段(201821日至2018年全年)本阶段主要要求全警认真思考“中心工作怎么追赶超越、社会管理怎么创新提升、队伍建设怎么进一步规范、群众口碑怎么保持好评”等问题,把2018年的重点工作谋划好、安排好、布局好、组织好,始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根据阶段重点任务安排,我局制订了工作推进表,进一步明晰思路,确保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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