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道路开展“秦安”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三次党代会关于“平安建设”的精神为总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为总要求,从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统筹开展“秦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密道路巡逻防范,努力为全面建设富裕新安康创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秦安”专项行动作为载体,以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和强化防范为抓手,坚决杜绝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遏制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下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大面积交通拥堵,路面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道路交通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秦安”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交警支队成立“秦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陈明鸣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
责任组长:王 鹏 交警支队政委
副组 长: 孙廉钰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蔡晓玲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沙建荣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廖坤茂 交警支队副政委
吴旬安 高交支队支队长
成 员: 叶泽忠 交警支队政办科长
孙 波 交警支队巡逻大队长
邱红梅 交警支队法宣科长
熊俊林 交警支队事故科长
周章斌 交警支队交管科长
闫西鹏 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
刘 瑨 交警支队驾管科科长
袁 琳 交警支队交管科副科长
屈小泉 交警支队政办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鹏政委兼任办公室主任,叶泽忠、邱红梅、熊俊林、周章斌、袁琳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专人负责“秦安”专项行动日常具体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1、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仔细排查学校周边道路是否存在交通标线损毁,信号灯、减速带、警示标志不健全,设置不合理,交通安全设施缺乏,全面掌握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的总体情况;弄清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的根本原因。
2、全面排查重点城镇交通安全隐患。各大队要组织警力深入重点城镇,全面排查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拥堵节点、秩序乱点;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不规范,静态停车管理等问题。
3、全面排查县乡道路安全隐患。各大队、中队对通往县乡的道路要落实民警进行勘察,认真排查辖区道路危险点、段和新建改建道路隐患点、段,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台账和县乡公路运营车辆数、车辆运营线路以及车辆安全性能状况台账。
4、全面排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要会同安监、路政部门重点排查高速公路隧道、桥梁、连续下坡等路段的安全隐患;交通标识、标线设置是否合理健全;排查施工路段的施工审批程序是否合法等。
5、全面排查“三车”(校车、客运车辆、运送危化物品车)安全隐患。每月组织民警排查校车、客运车辆、运送危化物品车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情况,对逾期未检验的,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建议暂停运营,并在新闻媒体发布;要对辖区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的数量、安全状况、运行时间、行驶路线、驾驶人资格审查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登记;检查客运车辆的轮胎、座位数以及安全逃生装置;排查危险品运输车是否取得了危险品运输许可,排查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了标志灯、喷涂了标志牌、安全标示牌,排查危险品运输车的行驶记录仪等动态监管装置是否有效,使用是否正常,排查罐式危险品运输车的罐体顶部是否设置有倾覆保护装置;排查专用用于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品运输车的排气管是否装在罐体前部。
(二)加强源头管理
1、加强驾驶人的源头管理。要组织民警对辖区内驾驶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逐人审核登记所属企业、从业时间、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等信息,建立驾驶人管理台账,加强驾驶人的安全学习、教育。
2、加强营运车辆管理。要组织民警对辖区内客货运输企业机动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逐车审核登记所属企业、违法记录和交通事故等信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清理违法信息。要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城镇居民小区、运输企业对所属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登记,与交通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比对,掌握机动车及驾驶人违法信息数据,采取手机短信提示,发放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属企业、所有人及驾驶人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接受违法处理。
(三)扎实开展整治
1、认真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要组织警力加大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联合城管部门治理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占道摆摊设点等影响交通的堵塞行为,有效净化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要按照治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要求,实行定人、定岗工作责任制,在学生每天上下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护送小学生过马路,同时积极推行学生上下学佩戴“交通安全伴我行”小黄帽行动计划,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做好重点城镇交通秩序整治。要结合重点城镇所在地的实际特点,采取错时工作制,加强巡逻管控力度,重点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不走斑马线、不遵守交通信号、随意横穿马路、侵占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闯灯越线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3、深入开展县乡道路整治。要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广泛开展对农村的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4、扎实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要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重点,改进高速公路巡逻方式,整合高速交警和路政部门人力物力资源,全面推行“122”路警联合执勤执法模式;要扎实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高速公路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路面违法行为发生率、交通事故发生率、货车肇事率明显下降。
(四)强化工作措施。
1、落实驾驶人的记分培训教育。要落实公安部第123号令关于驾驶人计分、培训学习规定。对记分已超过6分的,进行预警提示,告知记满12分后将面临降级注销的后果。对记分满12分的要进行为期7天的培训教育,在驾驶人审验时,对驾驶人特别是营运驾驶人要不漏一人的进行3小时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驾驶人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整改、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要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治理,对一时治理不了的事故隐患点、段,要采取设置警示标志、限制通行等临时性预防措施加以防范,同时视情安排警力,加大隐患路段的管控力度,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排查出客运车辆轮胎、座位数和安全逃生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货运车辆外廓尺寸、车身反光标识、测后部安全防护装置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立即进行整改;对排查出道路及学校周边交通设施,标识标线有损毁、设置不健全、不合理的要会同城建、交通、安监等部门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3、落实路面的管控。要以客运车辆、农村短途客运班线、短途自驾旅游、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载人为重点,以高速公路、国省道设立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为依托,集中警力,利用所有执法装备,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路面的巡逻管控力度。要严格落实分段承包制度,采取点上查、线上巡、面上控,通过警报、喊话、爆闪灯等加大对夜间事故易发时段及事故易发路段的管控力度,提示车辆安全行驶。
4、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各大队要将所有警力陈兵一线,充分发挥科技装备作用,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查纠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凡发现驾驶员疲劳驾驶的一律强制休息,酒后驾驶的一律拘留,有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车,一律按照上限处罚;加强对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整治,确保道路交通通行有序。
五、实施步骤
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秦安”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8至5月20日)。各大队结合实际,找准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突出问题,确定“秦安”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分解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迅速掀起“秦安”专项行动工作热潮。
(二)集中实施阶段(5月21日至12月15日)。各大队紧紧围绕“秦安”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警力,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检查,深入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防范专项行动,确保“秦安”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大队全面总结“秦安”专项行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支队“秦安”专项行动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秦安”专项行动是贯穿全面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一条主线,是建设平安安康、法治安康的有利抓手,也是实现市局党委提出的“四个满意”工作目标的具体措施。各大队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清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疲劳厌战及松懈情绪,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把“秦安”专项行动组织好、开展好。
(二) 加强组织领导。各大队要成立“秦安”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全体民警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全警联动工作格局,确保“秦安”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责任落实。这次专项行动时间长、任务多。各大队要按照方案总体部署,科学统筹专项行动的波次,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任务、要求、时限、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民警。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大队要坚持统筹兼顾,合理摆布各项工作,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把“秦安”专项行动与当前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全年公安交管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五)扩大舆论宣传。要积极协调媒体,精心策划“秦安”专项行动的宣传,做到月月有重点、阶段有高潮、整体有气势。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公安微博等媒介,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战果,集中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强化督导检查。支队将对各大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明察暗访,切实纠正路面巡查不到位、执勤执法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对路面巡查不到位、管控不到位、处警不及时,在上级暗访检查中受到通报的,支队将对相关负责人做出处理。本次专项行动纳入支队全年目标责任考核。
(七)及时信息报送。各大队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秦安“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要认真负责地汇总专项行动战果,上报有关信息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