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创新绩效考核“四一”模式助推重点工作全面发展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来源:旬阳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旬阳县公安局从公安重点工作大局出发,坚持以“保第一、创唯一”的工作理念,以“一项决策定方向、一个体系做保障、一项制度分优劣、一个平台促创新”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挥绩效考评指针作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程,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近日喜讯传来,在2017年度全市公安目标责任考核中,该局以883.43分的总成绩位居榜首。

一、“一项决策”定方向,明确工作目标。新年伊始,该局党委组织召开第一次党委会议即确定了“陕西一流、西部先进”的工作目标,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要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各项业务工作要落实责任到人,明确了在市局重点工作考核中“争一保一”既是目标也是底线。同时,积极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环境,将绩效考核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硬性标准,该局已层层签订责任状,对于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排名靠后,群众反应强烈,民主测评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坚决予以免职。让在位不谋事,作风庸、懒、散,工作不积极,遇事推诿的领导干部没有空间,得不到任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没两样”的问题。以此调动广大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政策上为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一个体系”做保障,保证科学考核。该局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重组了“考核办”机构建制,明确了由专职人员负责绩效考评工作。并根据《2017年度全市县级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建立健全了本局的“1+N”绩效考评体系,1个考核总方案明确了目标、原则、内容和要求,N个警种部门制定的“下考一级”考核细则明确了达标的方法和标准,让被考核单位一目了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方案明确各基层所队、机关部门的“一把手”是本单位绩效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特别是基层单位,将考核指标细化到了每名民警身上,使全局民警人人有压力、个个有动力、事事有责任,任务层层分解,定人、定责、定时限,做到问责有人,推动工作达标增效。

三、“一项制度”分优劣,激发创优热情。一是实行月推进制度。为了实现动态跟踪、过程控制,通过“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实现全年绩效目标,每月中旬召开一次重点工作调度会,进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暂时未达标的单位要说明情况同时制定整改措施,先进和落后单位分别进行交流和表态发言,考核成绩在公安内网悬挂公布。二是实行奖励引导机制。实行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民警在各项业务考评中位居前列的,可推荐评为优秀公务员,优先报功奖励,优先提拔使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实行惩末罚劣机制。制定了《年度重点工作和公安改革考核评估奖惩办法》。在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中,警种绩效考核成绩处于末位的,单位一把手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派出所年终绩效考评处于末位的,机关部门牵头业务工作在全市同行列绩效考评倒数的,年终取消单位民警、集体评先评优资格。

四、“一个平台”促创新,完善考核机制。一方面,推行全员绩效考核。由原来的只考核单位转变为既考单位又考民警,进行精细化管理,任务量化,将每个指标细化到每名民警身上,让每名民警明白干什么,怎么干和干成什么样。考核标准制定原则为“区别考核、横向比较”,首先本单位比,然后全分局比,最后全市比,最大程度做到公平、公正、可比。另一方面,搭建网上绩效考核载体。在公安内开辟“考核通报”栏目,考核成绩由年初开始进行动态排名,单位和民警的成绩和排名一目了然,成绩全部晾晒在阳光下,确保民警时时受督促,刻刻有提示,让民警自我鞭策、自我鼓劲、自我加压,按时保质的完成分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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