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获两项表彰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6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近日,从岚皋县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岚皋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传来喜讯,岚皋县公安局受到县委和县纪委县监察委表彰,荣获两项奖牌。县委授予县公安局党委“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进单位”奖牌,县纪委县监察委授予县公安局纪委“2017年度纪律审查先进单位”奖牌。

2017年,该局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市公安局党委、市局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省市及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四个三”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政治担当,有效运用主体责任清单智能考评督办系统,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拒腐防变能力明显提升,局党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等党规党纪,深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纪律审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积极开展线索核查,及时查处发生的违纪案件,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警示提醒和诫勉谈话,有效遏制和预防了腐败问题和重大违纪案件,2017年全局未发生违反廉政规定的腐败问题和重大违纪案件,着力保障服务公安队伍建设和全县公安工作大局,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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