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荣获2018年度全县“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8日 来源:白河县公安局 【字体:

 

216,在刚刚闭幕的白河县十八届第四次人民代表大会上,白河县公安局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2018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白河县公安局近十余年首次获得此荣誉。

当日下午,县委书记陈晖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指出:“县公安局2018年度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开展的“四大攻坚战”,思路是清晰的,目标是明确的,成绩是显著的,,打赢了这场硬仗;工作作风有了新变化,队伍建设呈现了新气象,真正解决了老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此项荣誉,是134名代表一票票投出来,在全县40多个职能部门中,公安局成为获奖的八个单位之一,实属不易,名副其实,这充分说明老百姓的心中是有一杆秤的,希望全县各部门向“人民满意单位”学习,有为才有位,以敢担当,善作为的实际行动赢得全县人民群众的认可。”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个荣誉的取得,是全县老百姓对白河公安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同时又是鞭策鼓舞,白河公安将此次为契机,促发新的动力,2019年,白河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以服务经济建设和服务民生需求为目标,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一是聚焦服务大局,主动担当作为,维护稳定有新作为;二是聚焦重点亮点,突出打防管控,在提升打击效能上有新成绩;三是聚焦民意导向,坚持放管结合,在社会综合治理上有新成效;四是聚焦队伍管理,激发内生活力,公安队伍有新面貌,进一步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全力为全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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