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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禁毒办〔2019〕68号
宁陕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人体藏毒案
各县、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近日,宁陕县公安局在省厅和市局的指导协调下、在咸阳机场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于6月17日,成功破获一起人体藏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毒品海洛因341.5克。
6月17日,宁陕县公安局根据省厅指定管辖,获得从昆明飞往陕西某航班上旅客葛某可能通过人体藏毒运毒线索。该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立即赶赴咸阳机场侦办,将犯罪嫌疑人葛某抓获。
经查,葛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替境外毒贩向内地运输毒品。6月15日,葛某在缅甸某宾馆内吞食57粒封装海洛因,并从缅甸偷渡回国。6月17日上午,该葛从昆明乘飞机到达陕西咸阳机场后被当场抓获。葛某经过30余小时将吞食的57颗总计341.5克海洛因全部排出体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葛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由于宁陕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市局“两打两控”专项行动,措施得当、成绩显著,市禁毒办决定给予宁陕县禁毒办通报表彰,并在全市禁毒红黑字带分通报考评加分项中加3分。
请各县、区将此通报报禁毒委主要领导
安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审批:李友良 核稿:谭 简 拟稿: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