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涉密网络是指由公安部密码工作领导小组、金盾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和统一规划、部署,公安机关依托公安网网络条件建立了一个虚拟的网,采取了密码加密保护手段,这个网可以运行、发布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信息,这个网称为“公安网的涉密域”,也称“公安涉密网”。
涉密网软硬件包含以下方面:1、涉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包含有打字(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2、涉密存贮设备(介质),包含有具有记忆存贮功能的硬盘、软盘、光盘、u盘(MP3、MP4)、各种存贮卡等;3、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硬件设备,包含有涉密网所使用的电脑单机、网络接线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安全防范设备(网关、网闸、多盘隔离卡、防火墙等)、服务器等;4、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维护,包含有各种操作系统的升级更新、安全策略配置、灾难性的数据恢复和还原等。
第二条 涉密网的保密管理工作,在市公安局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市公安局机要科具体管理。市局机要科负责同志为全市密码设备管理和涉密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有密码载体和涉密网业务的,其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 涉密计算机网络所有设备的列装、维修、更换、报废工作参照省公安厅有关密钥管理规定和《安康市公安局涉密计算机设备维修、更换、报废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 严格执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涉密计算机网络必须与其他非公安网完全物理隔离。涉密网所属设备均为国家核心秘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网络硬件配置及其软件设置。涉密网中的系统进入、资源共享、屏幕保护等方面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五条 涉密网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专盘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非涉密网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第六条 涉密网机房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严禁任何人擅自登录、访问涉密网,严禁扫描、入侵、破坏涉密网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