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双节两会”期间公安监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局监管支队决定:春节前集中在全市公安监所开展“两检查一打击”专项活动,确保春节期间监所安全。
“两检查一打击”即:安全大检查、在押人员健康检查和打击“牢头狱霸”。安全大检查,由分管局领导组织实施,看守所民警、驻所检察官、武警参加,主要检查:一是监所围墙、监室门、门锁、窗、墙壁、铺板、放风场顶部钢筋网等处是否牢固和完好无损;讯问室、会见室、谈话室等在押人员可能涉足的地方、劳动生产场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室在押人员报告装置是否有效;二是在押人员加戴的械具是否牢固可靠;三是监室内和在押人员人身是否藏有可供行凶、暴狱、脱逃、破坏、自残、自杀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四是通讯、交通、照明、电源、监控、报警装置、消防器材、武器、周界控制系统(高压电网)等安全设施和装备是否完好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坚决防止脱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被监管人员健康检查,由监管场所负责人组织实施,检查内容为:血压、心电图、心肺听诊、体表、语言表达能力、肢体活动状况及有关伤病症状等。经检查患有严重疾病的被监管人员,要及时落实治疗措施,对患有一般疾病的被监管人员要及时进行治疗,坚决防止被监管人员正常死亡事件发生。打击“牢头狱霸”,由看守所长组织实施,主要打击在监室内:一是恃强凌弱、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或者强迫、唆使他人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的;二是拉帮结伙,组织打架斗殴的;三是称王称霸,操纵监室事务的;四是强拿强要、强买强卖,勒索、占有或者变相勒索、占有其他在押人员个人财务,霸占他人伙食、铺位的;五是强迫其他在押人员为其服务的。对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要坚决予以打击,毫不手软,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防在押人员打死、重伤在押人员。
支队要求,一是各责任主体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组织好,必须取得实效,严防走过场;二是每完成一项工作任务,要形成专题报告,报告市局监管支队;三是“两检查一打击”活动,列入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