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案引发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2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2012年4月,汉滨区大竹园镇二联村一组村民侯某多次在蒿流公路上拦截二联村煤场(二联村煤场是山西人投资,是大竹园镇重点企业之一)的拉煤车辆,大竹园派出所多次做工作无效,其提出的理由经调查属于无理诉求后将其治安拘留。一个月后,大竹园镇二联村一组、二组近百名村民集体在该煤场阻挠运输,民警出警后在阻挠运输的村民中了解情况时,遭到个别村民的围攻,被在场的其他村民当场制止。
案发后,派出所一边向镇党委政府和局领导汇报,一边带队深入村民中座谈了解情况,经走访,该两个组村民阻挠运输的主要理由是煤场租用合同结束后的土地复垦和环境污染问题。经座谈,个别村民对自己当天围攻出警民警一事很后悔,主动赔礼道歉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批评教育。派出所将情况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后,该煤场停工至今。       
    此事虽暂得以平息,也已过了数月,但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公安群众工作的思考始终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面对当前广泛的社会变革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公安机关如何在疏导和化解利益矛盾中寻找群众工作活力方面谈谈自己几点看法。
    一、利益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基础条件。利益矛盾在当前各种社会矛盾中处于核心地位,近年来愈加凸显。公安机关如何在群众工作中寻找到自己的活力,就要善于疏导和化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出现的各种错中复杂的利益矛盾。目前我国改革开放已进入到一个关键时期,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和谐推进的要求下,公安群众工作需加强和改善已形成共识。我们在继承长期公安群众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方法的同时,应理性的认识到,我们正处在一个特别的的社会转型时期,变革时代的,开放的社会生活,要求他面对的新的社会问题,在工作目标,工作方法,工作艺术等诸方面寻求新的活力。利益矛盾即利益关系,他历来就是社会和谐与否的晴雨表、风向标。利益关系紧张之日,就是社会不和谐之时,疏导和化解利益矛盾,实现利益共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目前社会确实已经分化为不同的利益层面,利益群体,利益矛盾又处于目前社会各种矛盾的核心地位,在诸多利益矛盾中,经济利益矛盾又居于决定性位置。如何破解这个难题,我认为是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物质生活极大地丰富了,利益矛盾也就减弱了,因此我们在复杂的利益矛盾面前,不必忧虑,不能回避,更不能视而不见,脱离群众,而应承认和懂得社会转型时期的利益矛盾,掌握正确处理利益矛盾即人民内部矛盾的主动权,切实提高公安机关驾驭复杂社会治安的能力、组织群众的能力、沟通疏导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将“群众利益与群体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根本利益与现实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有机的结合起来,协调处理利益矛盾,这是新形势下公安群众工作的现实要求。
    二、将疏导和化解利益矛盾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的工作。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体越来越多元化,社会分配不平衡、发展不平衡、不同主体利益之间的利益矛盾时有发生,矛盾错中复杂,如何疏导和化解利益矛盾,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一大课题。我们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维护群众利益,把群众工作渗透到日常社会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利益矛盾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应看到,当前群众工作在对象、内容、环境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群体日益分化,不同群体的利益呈现出相当明显的差别,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变化使许多问题被推到了社会上。同时,利益矛盾多样化是群众工作量更大、面更宽、情况更复杂,社会信息化又扩大公安群众工作成效的影响面。因此,光靠做好群众工作的良好愿望是不够得,公安工作必须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新特点、新变化,不断提升公安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从而获得公安群众工作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社会改革每进一步必然就会带来社会利益关系格局的调整,过去那种靠群众被自己直接即期利益鼓励起来的热情作为改革发展动力源的方式已经逐步让位于必须依靠群众对于改革发展的理性认识来获得动力。因此,在遇到群体群众为自己利益平衡格局被打破时激生出来的不满情绪时,我们公安群众工作更不能错位,不能被推到群众的对立面上,我们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处置群体事件条例》等规定办事。因此为了防止个别地方政府的意图强加于我们公安机关,我建议在政法委或更高一级设立公安机关处置群体事件的监督和保障机制,以防我们的角色错位。其次,我们公安工作是处于社会管理领域,我们应及时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被动式管理”向“主动式服务”、从“单项约束”向“互动管理”转变。不断地加强和创新公安工作,深化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地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严格公正执法,全面提升整体执法水平;加强警民沟通渠道,缩短警民距离,继续将“三访三评”“三问三解”工作开展下去,走群众工作路线,最大限度的激发群众工作活力,增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三、疏导和化解利益矛盾有利于营造群众工作的良好环境,开创群众工作的新局面。群众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成败。我们公安机关的群众工作,不应当仅仅满足于为眼前的某一项政策、任务或中心工作服务好,更重要的是把群众的一切牢牢记在心坎。因此公安群众工作不是“物本”的而是“人本”的。我们承认,在平时工作中静下心来,沉下身子,融入群众之中做的还不够,仅把群众工作当成了一种在矛盾激化的情况下安抚人心的工具,矛盾大时用一用,矛盾不大时就不予重视,这是是群众工作渐失活力的一个原因。在目前公安工作面临的复杂的社会各种利益矛盾的情况下,更应当高度重视“人本”群众的构建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就是最直接的、最有说服力的群众工作。以人为本,提高公安群众工作艺术是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手段。利益矛盾,联系着方方面面,是最为牵动人心、最为老百姓关心的大问题。如果我们公安群众工作能够在解决这个大问题上有所作为的话那就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执行力,并能够在群众中树立工作威信。有效地疏导和化解利益矛盾,人民群众就会对这样的群众工作产生很大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就会感到这样的群众工作确实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说话,是真正为百姓所想和所需的。只要群众有了这样的影响力,我们公安的群众工作就打开了新的局面,充满了新的活力。(汉滨公安分局大竹园派出所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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