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刊发石泉交警评论文章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日前,《陕西日报》第6版《评论周刊》刊发了石泉交警的评论文章:“强化校车管理” 彰显以人为本,全文如下:

    今年以来,陕西省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2012年本县未发生一起涉及学生及幼儿的道路交通事故。(10月25日《陕西日报》)   
    近年来,频发的校车安全事故触目惊心,不仅无情地夺去了孩子年幼的生命,也给不少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与打击。在全社会严格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情况下,少数校车之所以敢于顶风而上、违规驾驶、严重超载,既在于相关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同时,也反衬出相关管理部门宣传教育以及管理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如今,我们欣慰地看到,陕西省石泉县交管部门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台账、警校协作、强化源头管控、夯实责任等诸多举措,保障了全县校车能够安全有序运行,这不仅让广大家长踏实放心,同时,也为营造和谐文明的交通秩序,以及良好的社会环境打下基础。
    不折不扣地保障好校车安全,既事关学生们的生命安全,也影响着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同时,这也联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不能有丝毫的含糊。陕西省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做法,也给各地进一步做好校车管理工作提了醒,那就是只要真正把保障校车当作一件重中之重的民生工程来高度重视,就一定有办法、有能力抓好校车的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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