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警务专刊(第2014012期)旬阳县公安局坚持开展网上巡查,确保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安全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市旬阳县公安局坚持开展网上巡查

确保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安全

 

信息安全问题已成为与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同等重要,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公安科技信息化在服务公安工作的同时,安全保密工作同样面临着严峻挑战。旬阳县公安局本着 “网络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大于天”的原则,严肃执行公安科技信息化各项保密纪律和制度,规范全局人员日常及工作行为,确保公安信息系统的绝对安全,该局坚持开展网上巡查, 扎实有效做好公安科技信息化安全保密工作。

一是出台公安科技信息化安全保密规定。制定了《2014年公安科技信息化安全保密规定》,要求全局高度重视公安公安科技信息化系统安全保密工作,严禁对外泄露公安科技信息化系统秘密手段等相关信息,严令禁止在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发布任何有关公安公安科技信息化系统不宜公开的各种信息,严防发生泄密事件,切实加强互联网等媒体涉及公安科技信息化系统相关信息的巡查、删除工作,杜绝公安公安科技信息化相关秘密信息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是定期巡检,巡查工作模式常态化。为确保巡查工作落到实处,旬阳县公安局要求民警必须做到:一是指挥中心人员上班后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安科技信息化关键词查询,作为当日第一项任务;二是各单位明确一名安全员,使用搜索引擎,设置相关的关键词,每周开展一次深入巡查;三是如发现互联网等媒体出现涉及本地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不宜公开的报道后,立即明确第一责任人,限期办理,限期删除。

三是建立多部门合成化巡检机制。旬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会同政工监督室、国保大队、治安大队等部门,建立合成化的巡检机制,实行即时通报机制,顺畅发现、处置环节,通过加强对网络媒体、新闻媒体报道的巡查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通报并立即开展处置,从机制保障上避免失泄密事件的进一步扩大。

四是建立源头防控机制。旬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与负责宣传的政工监督室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将保密工作“关口前移”,对于在本地互联网站、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等刊发的情报类信息文章,发布前事先经公安科技信息化进行保密审核工作,杜绝将涉及公安科技信息化秘密工作的内容公开发布,在源头上防止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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