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打好调解“敲边鼓”消除群众“隔夜仇”
1至5月全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96起,调解率达100%
今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挖掘行政资源,整合社会资源,创新警务工作模式,齐心打好调解“敲边鼓”,共同消除群众“隔夜仇”,形成公安机关、政府资源、社会资源“三位一体”化解矛盾纠纷格局。
据统计,1至5月全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96起,调解率达100%,办结上级交办重点信访案件10起,无一上访。
推行重点地区设立警务室模式,该局树立“哪里矛盾纠纷多,化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在复杂、矛盾纠纷高发的项目工地和复杂场所设立警务室。民警充分发挥工作阵地靠前的优势,依托治安信息员,超前掌握潜在不安定因素,超前制定工作措施,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赢取时间,赢得主动权。目前,他们建立医院、工地警务室5个,医患纠纷、征地拆迁诱发的群体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实施人民调解室驻派出所联调模式,该局在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各镇政府抽调司法干警驻派出所办公,派出所和司法干警加强对接,互相协作,开展纠纷调处工作。
推行警务室与社区合署调解工作模式,各村、社区警务室与村委会、社区合署办公,常态化排查矛盾纠纷,迅速靠前调解,提前化解,防止问题升级,形成合力,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
建立社会矛盾“民调专家库”,立足“第三方”就双方的矛盾节点进行调解。具体操作中,紫阳县公安局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民调专家库”,组织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将有文化、有人缘、有口才、有责任心、愿意为警务工作服务的群众组织起来,建立矛盾化解“民调专家”档案,配合民警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这些“民调专家”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矛盾双方易于接受,即弥补了警力不足,又提高了调处效率。
与此同时,主动邀请“民调专家”调处矛盾纠纷,他们既是裁判又是群众,在参加案件调解过程中,立足“第三方”角度就双方的矛盾节点进行调解,派出所从法理角度说法拉理,密切配合,执法调处,使矛盾纠纷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