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荣获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8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219,安康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市政府通报表彰。

2013年,市局治安支队在市安委会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调动全市各级治安部门民警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危爆物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深入抓好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爆事故和案件的发生。据统计:全市安全使用炸药5637760公斤,雷管4074570枚,索类1278万米,安全运输烟花爆竹30余万箱,原材料74.1吨;全市共检查涉爆单位383家、涉枪单位69家,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8家,清查从业人员2800余人,发现不安全隐患252处,整改隐患252处;共收缴各类枪支353支、子弹2964发,收缴封存炸药2687公斤、索类522、雷管1311枚;查处各类涉枪涉爆案件74起,打击处理74人,其中刑事拘留28人。实现了危爆物品监管“不流失、不炸响、不打响、无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全市“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全省综合考核排名也位居第一。全市各级治安部门高标准完成了安全监管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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