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采用石泉评论文章反映基层心声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8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7月11日,《人民公安报》三版以“耍横也难逃交警处置”为题刊发了石泉撰写的“三大行动”宣传短评。现将摘录全文如下:

耍横也难逃交警处置

    出门上路未带行驶证,违章停车遇交警巡查,交警按照法律规定扣车时,男子拒不签字,反而坐在警车引擎盖上漫骂恐吓民警、阻挠执法。随后接到老公电话赶来的妻子也躺在警车前面不让警车离开。7月3日早晨7时30分,这出闹剧在陕西省西安市东郊长乐路上演了半小时后,被民警制止。

    交通参与者没有遵守交通法律规定,不仅应当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还应当进行认真的自我反省。面对前来处理问题的民警,违法者尽管耍起了横,其最终的结果还是难逃依法接受处置。这起普通而平常的交通违法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公众一定要自觉地遵守各项交通法律规定。事实上,很多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缘于公众一时的疏忽大意、思想麻痹。就在今年6月24日清早,一位拾荒的老太太在路过十字路口时,被出租车撞倒,待医生赶来后,老人已经死亡。据目击者称,老人当时闯了红灯。面对这样的交通惨剧,广大公众在感到痛心的同时,更应该好好反思。试想,如果这位老人能自觉地遵守交通法律规定,那么,这起交通事故也就可以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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