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关于城区打击侵财犯罪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来源:平利县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在党的富民政策的带动下,平利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平利县城区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经济活跃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正因如此,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土壤,特别是盗窃等侵财性犯罪频发,发案量较大,侵害面广,直接影响城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占刑事犯罪较大比重,历来是县局打击的重点。通过对近三年来城区侵财犯罪情况进行分析,就如何应对城区侵财性犯罪作如下几点思考。

     一、当前城区侵财性犯罪现状

    (一)侵财性案件基数大,入室盗窃比重较大。2010年共发侵财案件79起,占全年发案数(149)的53%, 2011年共发侵财案件85起,占全年发案数(155)的55%, 2012年共发侵财案件92起,占全年发案数(167)的55%,其中,入室盗窃所占比重较大,2010年入室盗窃发案70起,2011年入室盗窃发案79起,2012年入室盗窃发案80起,分别占当年侵财案件发案总量的57%、75%、77%。

    (二)作案人员多为无业人员,结伙作案明显。从近三年来抓获的刑事作案人员情况来看,属于无业人员的有45名,占抓获总数的57%。这些人无正当职业,为搞到钱供自己挥霍,他们便纠合在一起,按照分工配合,进行作案。

    (三)流窜作案比较严重。2010—2012年,共抓获流窜犯罪人员25人,占抓获总数的45%,本辖区居民犯罪的不多。在流窜犯罪中,犯罪分子以某项专门犯罪作案为生,早出晚归,每到一个地区大肆作案,采取“捞一把就走”的方式,作完案后便换个新地方继续作案。大队侦办的“2010.5.29”系列系列入室盗窃案,江西湖口县的张忠文、殷未金等入室盗窃团伙,在平利城区住宅区大肆作案达15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打击力度不够大,效果不明显。在破案上,2010年破案35起,2011年破案51起,2012年至今破案62起,侦破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究其原因,表现在:一是刑侦警力严重不足。当前全局只有刑警20人,为了集中精确打击,把四个责任区刑警队的警力全部收拢在刑侦大队集中办案,其中内勤1名,技术员2名,还有3人年龄在50岁左右,真正在一线办案的只有10余人,警力严重不足,办案民警基本都是超负荷工作,以致没有更多的精力去经营案件,大部分只能做到来案办案,致使一些系列案件没有深挖到位。另外派出所的侦查办案职能大大弱化,基本没有开展侦查办案工作。二是犯罪手段不断提高,刑侦部门攻坚水平下降。表现在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如利用技术开锁入室盗窃、银行卡调包盗取银行卡内存款等作案手段不断升级,花样翻新,刑侦大队被动应付,缺乏超前研究,往往是在发案后再予以“跟进”式侦破。面对新的发案情况与作案手段,无论是侦查思维,还是相应的打击措施,都没有跟上。三是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增强。一些犯罪分子戴手套作案的情况屡见不鲜,其遗留在现场可提取的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很少,致使一批案件难以侦破,与之相对应的是,刑侦部门的现场勘验水平、打击方法和手段又无较大进步,特别是在微量物证和生物证据的提取上,一方面受硬件设施的制约,另一方面是我们观念上的滞后和畏难思想的影响,致使难案更难。

     (二)追赃难。由于一些盗抢犯罪分子在作案得手后,迅速将盗骗取的现金以及金银首饰、有价证券、电脑等贵重物品变卖用于挥霍,致使案件侦破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到案后,侦查人员无法从犯罪嫌疑人处追缴回相关的财物。如大队侦办的城区“2012.8.4”张西京系列盗窃摩托车案中,被盗摩托车24辆,只追回10辆,还有近半数摩托车犯罪嫌疑人说不清销赃对象,且销赃款也被挥霍。

     (三)缺乏有力的研判预警体系。在侦查方法上,主要还是沿袭传统的“打、摸、排、访”等几项措施,致使在侵财犯罪的研判预警方面,往往滞后于刑事犯罪态势,研判预警针对性、及时性不强,在打击上没有显现出相应的作用。

     三、关于打击城区侵财犯罪的对策措施

    (一)信息导侦,实施精确打击

     情报信息是公安工作最重要的资源,是侦查破案的支柱手段。要围绕构建大情报工作体系,牢固根植信息导侦工作理念,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应用,对各类街面侵财犯罪实施精确打击。通过广泛搜集城区侵财犯罪前科人员信息,建立了数据库,列为高危人员跟踪管控,掌握其活动动向和犯罪苗头,实现“由人到案”。同时,根据犯罪分子流窜作案的特点,采取数据互换的方式,获取周边县区城区侵财犯罪前科人员信息,扩大资源存储。提高信息分析研判能力,与友邻分县局建立信息研判互动机制,通过对警情信息、案件信息、现场勘验信息进行综合研究、串并分析,及时通报城区居民住宅及街面侵财犯罪线索,发布案件预警、串并和研判信息,提高合成作战能力。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好城区各要道卡点的视频监控和老县、长安两个查报站的视频抓拍系统,提升精准发现犯罪、精确打击能力。

    (二)加强巡逻盘查力度。加强城区巡逻工作,减少侵财案件发生:一是建立科学巡逻体系。充分发挥城区巡逻警察大队的职能作用,形成全天候、覆盖整个辖区的治安防控网络,有效压缩街头多发性犯罪的活动空间。特别是对凌晨零点至5点这个时间段要重中之重的巡逻防控,对所有盘查的嫌疑人员信息,一律与全国逃犯网进行甄别比对,并与近期研判信息进行碰撞,绝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和人员;二是完善群防群治体系。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吸收一批政治觉悟高、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的人员加强社区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全面开展巡逻盘查,弥补警力不足。加强对城区各单位和学校等部门治安防范的指导,压减内部单位案件的发生。

    (三)以精对专,实施专业打击

     实现专业化打击是破解城区侵财犯罪打击难题的重要途径。继续建立健全城区反盗专业队,发扬过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打击流窜性、系列性、团伙性侵财犯罪。一是推行便衣侦查模式。便衣侦查模式,将警力以“社会人”的身份释放到街面上,尽量做到我们在暗处,犯罪嫌疑人在明处,彻底改变“敌暗我明”的不利局面,是打击街面侵财犯罪的有效模式之一。要不断总结、探索、完善化装侦查、便衣布控、便衣围捕等便衣工作模式,形成有效、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完善专案侦破机制。要将跨区域性、团伙性、系列性和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城区侵财案件,纳入大要案侦破机制,相关警种通力协作,专案侦破。三是用好专业队伍。刑侦大队要充分发挥便衣侦查的专业打击优势,努力把便衣侦查队建设成为一支控制社会面、打击街面侵财犯罪的快速反应专业队。同时,要组织、协调城关派出所、老县、长安两个查报站的警力使之形成打击合力,发扬其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城区侵财犯罪实施坚决、有效的打击。

     (四)加强配合,力求打防渠道多样化。

      要加强各所队、部门之间的配合,整合有限的警力资源,积极拓展打击和防范渠道:一是加强清查和人口管理。结合各类专项行动、集中清查行动,定期组织治安清查,形成对违法犯罪的围剿之势。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无业闲散人员、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的管理和控制;加大对犯罪分子容易藏身落脚的重点场所(出租房屋、单身宿舍楼和民工队)的监控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摸排清查行动。二是加强特种行业管理和控制。严格落实开锁业、废旧物品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等行业业主的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对这些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切断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通过在城区张贴警情提示、发放小册子、本县电视台发布预警信息等多种形式,引导居民树立防范意识,让他们懂得怎样才能有效防止侵财类等多发性案件的发生。同时,重点加强与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校的协作,加大对单亲家庭的法制教育力度,使之知法、懂法,要让其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了犯法”,从源头减少盗抢案件的发生。(平利县公安局 李祖繁 王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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