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人民公安报》八版以“农村群众工作“七法””为题刊发了镇坪县公安局基层警务典型经验文章。现将摘录全文如下:
农村群众工作“七法”
陕西省镇坪县公安局针对新形势下农村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中提炼出做好农村群众工作“七法”。
熟悉风俗人情法
作为基层民警,应当深入了解当地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地域环境,做到入乡随俗,从而更好地融入群众之中。农村有很多风俗习惯,是几十年、几百年来逐渐形成的,有些甚至成为农村社会约定俗成的行为道德规范,村里的老年人尤其信奉。工作中,民警要充分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这样便于工作开展,群众都会支持。但遇见确属封建迷信范畴的,应当坚决予以宣传教育。
警情信息传播法
可向老百姓发放标有民警姓名、联系电话、警号、QQ号码、邮箱、监督及报警电话等内容的警民联系卡,便于百姓和民警联系沟通。在农村有很多“知名人士”和语言丰富、行动活跃者,可将这类人作为自己的传播员。平时重点向这些人发送预警信息、安全防范常识等手机短信,署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通过短信,借用这些人的嘴,提高民警的“曝光率”、扩大知名度、提高群众的熟知率。民警要通过服务群众,得到普遍认同和信服。
自我推荐法
在熟悉群众的同时,也要让群众熟悉民警、了解民警,这就得把自己“推销”出去。介绍自己时要真诚,不能让老百姓感觉民警高高在上。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能夸夸其谈地说自己要如何为民服务、如何为民办实事等等,而是要认真地听群众需要民警干什么、解决什么问题。至于民警到底怎么样,他们会在民警的实际工作中来判断和鉴别的。
分类管理法
一是对村组干部、治安中心户长、治安积极分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行“四带管理”,即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进行法制宣传,带头义务巡逻,带头排查调处各类矛盾和不安定因素。二是对弱势群体实行“关爱管理”。对弱势群体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重大节日必访、生活困难必访,经常交流沟通,实时掌握动态。三是对重点人群实行“帮教管理”。民警和信息员要对重点人群的日常动态和流动趋向进行重点管控,以掌握他们的流向和现实表现;区分不同情况,落实专人进行教育、管理、服务。
灵活化解法
针对家庭、邻里纠纷引发原因的复杂性,可充分利用亲情、友情等特殊资源,采用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真情调解等灵活多样的化解措施。比如,针对性格急躁的当事人可用“冷却法”;对好“面子”的可用“顾面子法”;对弱势群体要用“帮助扶持法”。
工作中要做到亲知、深知、真知。“亲知”就是要多接触群众,多增加亲身感受,多在面对面中摸准实情; “深知”就是要深入、细致、全面地掌握情况;“真知”就是要身临其境、心入其境。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找对规律,拿出对策。这样,才能把群众工作做到实处。
判明是非法
对每一个受到处理的违法人要做到讲明法律法规,使其明白是怎么违法了,使其对处理心服口服。在调解中,要做到分清是非对错,以法律为准绳,对矛盾的产生原因、经过进行详细了解,尊重双方诉求,当好中间人,坚决莫做“老好人”,给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界限,明确指出谁对谁错,给予双方和解的建议和意见,必须做到不哄不骗,讲透法律规定,讲明后果。
杯水顿饭法
面对一杯水、一顿家常便饭,处理不好会在不经意间疏远民心和警心的距离,会让村民觉得心里不自在。到农村走访的时候,民警不要自带水杯,群众通常都会热情地递上一支烟、一杯茶。能和村民坐在一样的板凳、喝一样的水、吃一样的饭、说一样的话,群众才会和你交心当朋友。试想,你若走访时自己带杯子,不坐群众家的凳子,不吃群众的家常便饭,群众会对你是什么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