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7日 来源:旬阳县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法制进一步健全,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许多执法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如何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是值得我们每一位一线执法的公安民警深思的问题。本人认为,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就是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是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 要在和谐警民关系方面下功夫,全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第一,要深怀爱民之心,着力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爱是维系人民警察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感情纽带,没有对人民群众质朴、真挚的爱,就不会产生对人民群众深厚、博大的情。正如新疆克州边防支队哈拉峻边防派出所民警王吉祥说的:“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不把群众的事情办好,就是不孝之子。站起来是把伞,要为百姓遮风挡雨;俯下身是头牛,要为人民鞠躬尽瘁。”这句话,道出了他对人民群众发自肺腑的真心和真情。与他同样的是,江苏省扬州市维扬社区民警徐兆华13年如一日,像儿子对待父亲那样,悉心照顾孤寡老人许铭荣;他的真心、真情深深感动了老人,在弥留之际老人将全部遗产赠送给了“干儿子”徐兆华。这种“父子深情”,感动了整个扬州城。人民警察来自于人民,群众在我们的心中有多重,我们在群众的心中就有多重;我们对群众的感情有多深,群众对我们的感情就有多深。这既是人际交往中遵循的基本原则,更是人民警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基本前提。只有紧紧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才能巩固我们党坚如磐石的执政根基,筑牢维护稳定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始终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以真诚、敬畏的心态对待我们的衣食父母,始终把服务人民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要带着深厚的感情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了解民生诉求,到群众最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去化解矛盾,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目光更多地投向那些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城乡困难群众,投向失足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家庭,真心诚意地与他们结对子、交朋友,千方百计落实帮扶帮教措施,努力通过帮助一个人,温暖一个家庭,收获一片民心。

第二,要多办惠民之事,着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俗话说,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不简单;把一项平凡的工作干好,就不平凡。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实际上处处连着全局、连着民心,无论大小都要全心全意、尽心竭力地去办。派出所民警工作在基层一线,更多地是与老百姓打交道,经常做的是家长里短、服务群众等日常小事,但只要日积月累、深入持久地把这些小事做实、实事做好,就一定能够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我们经常说,伟大出自平凡,道理就在这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峰山派出所所长王影同志之所以为老百姓所信服,就是因为他真正把老百姓当亲人,为老百姓做事不隔夜、与老百姓不隔心,扎根山区21年,把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做到了极致,把看似很容易做的好事做在了经常,在奉献爱心、服务百姓中收获了幸福、充实的人生。利为民所谋才能固本,情为民所系才能厚根。群众的脸是块晴雨表,群众的心是块试金石,我们的工作出色不出色、作风过硬不过硬,都写在群众的脸上、刻在群众的心里。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伟大与平凡之间找准自己的位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从涉及群众利益的小事做起,从解决群众最现实、最急迫的问题入手,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心理的变化,深入体察群众疾苦,及时了解群众呼声,全面掌握群众诉求,多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小事、实事、好事,多推出一些符合实际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及时向人民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要通过一件件小事、实事、好事的办理,一项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推出,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第三,要恪尽安民之责,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深刻内涵,不仅体现在人民警察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爱民情怀上,更体现在人民警察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职业精神上。这次受到表彰的爱民模范,既是热爱人民、服务群众的楷模,同时也是恪尽职守、打击犯罪的典范。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守卫平安,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敌人的恨,就是对人民的爱;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最好保护。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牢固树立这样的爱恨情仇观,既要有柔情似水、满腔热诚的情怀义胆,又要有威武不屈、无私无畏的铮铮铁骨,爱憎分明、刚正不阿,做到让仇者痛、让亲者快,让犯罪分子怕、让人民群众亲。要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作为人民警察不懈的职业追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治安问题,扎扎实实地把公安机关保平安、保稳定的职责落到实处,确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要旗帜鲜明、严厉打击危害一方、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掉其“关系网”、铲除其“保护伞”。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问题,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对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社区落实教育管理服务措施,为祖国留住未来、为民族留住希望。

    第四,要练就为民之功,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群众工作是基层民警的一项基本功,不会做群众工作的民警绝不是一名合格的民警。同时,群众工作也是我们在教室里、课堂上、机关里学不到的一门学问,是公安民警一辈子都做不完的事情。要想真正做到学会群众语言、读懂群众表情、摸透群众心理、做好群众工作,既需要感情的培养,也需要实践的磨砺、本领的提高。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当前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积极探索群众工作的新思路,创新群众工作的新方法,着力在加强同群众沟通联系、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上下功夫,着力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上做文章。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警民恳谈”、“万警进万家”等基层公安机关探索创造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推动走访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真正通过“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走出警务工作的新机制,走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天地。要进一步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最大限度地推动警务前移、警力下沉,让更多的警力走进社区村屯,融入人民群众,扎扎实实地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及时发现、就地化解辖区内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苗头,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打造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平台。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人民群众通过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近,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我们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格、体现人道,既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决不能因自身执法问题而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决不能因队伍管理问题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善于运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畅通民意、沟通互动的网上服务新平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解决群众问题。要坚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基本功来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坚持向身边的爱民模范学习,用身边的事例说话,通过集中培训、随岗培训、言传身教等多种途径,着力练就“三懂四会”的硬功夫,努力培育更多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培育更多任长霞式的公安局长、“刘传品”式的公安民警,培育千千万万个人民拥戴的爱民模范!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特别是随着利益格局加快调整,诱发社会矛盾的触点增多,社会矛盾的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明显增强。如果这些矛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一些矛盾纠纷就可能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甚至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损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公安机关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担负的重大责任,以这次集中表彰活动为契机,以受到表彰的爱民模范为榜样,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点多线长面广、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发动和组织广大民警到群众中去、到矛盾多的地方去,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着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农村、深入企业单位、深入群众家庭,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社会动态,把走访、接访和下访、回访等多种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当前,特别要针对不安定因素相对集中的领域、群体,深入排查、及时掌握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涉法信访等重点领域的不稳定动态,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千方百计将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分级管控机制和社会舆情分析研判预警机制,把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经常、放在平时、放在准确掌握社会动态上。要坚持调解为先,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安机关行政调解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紧密衔接、良性互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要大力推行公调对接工作模式,坚持多用调解的办法化解矛盾,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争取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要健全完善走访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既要经常性地走访联系群众,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又要定期开展警民恳谈,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加强与群众沟通。今后,要建立警民恳谈制度,社区民警每半个月、派出所长每个月召开一次警民恳谈会,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定期向群众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群众评议

二、要在规范执法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水平和公信力。

第一、是突出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要集中力量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宽严相结合的执法理念,既要严厉打击和震慑严重刑事犯罪,又要区别对待,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稳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平正义。

第二、是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执法规范化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证,也是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根本要求。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继续加强对公安机关办案规定、办案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明确"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性、贯彻的必要性。同时要把加强规范化建设与推进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全面推行公安管理系统、网上办公、办案系统为平台,引入质量管理、绩效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

三、要在队伍建设方面下功夫,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我们要以县局105号文件精神为抓手,通过开展"三大活动"和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教育干警把思想放在为民执法上,把办事放在为民服务上,把工作目标放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通过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以领导力、学习力、执行力、凝聚力、创新力等"五力"建设,作为提升队伍素质的有效载体,将素质建设的成果作为"催化剂",大力推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推进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以"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实践载体,使学习实践活动紧扣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使命。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公安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不断深化对公安工作规律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达到公安民警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的目的,全面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建设美好的新旬阳而努力奋斗。(旬阳县公安局赤岩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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