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人民公安报》第2版以《白河查缴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近30万响》为题,刊登了白河公安稿件。
全文如下:
白河查缴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近30万响
日前,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依托治安卡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查缴烟花爆竹101箱29.95万响。
12月17日13时许,白河县公安局宋家派出所民警在对一辆白色货车检查时发现,车上运输的烟花爆竹无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经进一步盘查,民警发现该车烟花爆竹没有公安机关出具的准运证,遂予以暂扣。这批烟花爆竹共101箱29.95万响。警方对陈某给予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