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某市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工作上勤勤恳恳,政治上一向要求上进,又写得一手好文章,是单位公认的“笔杆子”和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刚到而立之年的他可以说是年轻有为,意气风发,但却因违反保密规定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小李结婚休完婚假后刚开始正常上班,领导就交给他一项重要任务,要他赶写一份涉密材料。按保密规定,处理此类公文只能在办公室进行。小李一整天埋头在桌前,不知不觉天色已晚,材料还没写完。他揉揉发胀的眼睛,想起妻子甜美的笑容和温馨的小家,有点坐不住了,敲键盘的手也加快了速度,他想早点把材料写完,赶快回家。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电话那边是妻子痛苦的呻吟声,原来妻子的老毛病又犯了,需要马上去医院治疗。小李“忽”地一下站了起来,准备回家陪妻子上医院,可一想到今天的加班任务,他开始犯难了。“怎么办呢?今天的工作任务必须要完成,不然明天交不了差啊!”小李思来想去,有了主意:“不如我把材料拷贝后带在身上,等把妻子送到医院安顿好后就在家里加班算了,反正家里的电脑没有联网,再说单位也没人知道。”就这样,小李用单位配置的移动硬盘将办公室所有的材料拷贝一份,披着夜色匆匆回家了。
这是小李第一次违反保密规定,单位没有人注意到此事,小李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一回生,二回熟,所谓习惯成自然。此后,每逢遇到加班写材料的任务,小李就把相关资料拷贝带回家去写。时间一长,小李就习惯在家里加班了,甚至原本可以在办公室处理的公文有时他也带回家去处理,慢慢地,家里的电脑存了不少涉密材料。小李正在慢慢为自己埋下泄密隐患。
2005年12月,夫妇俩准备乔迁新居,小李的工作还是很忙。为了支持他的工作,妻子把新房的装修和物品的购置全包了,让小李安心干工作。妻子“主内”让小李省了不少心,但同时他却忽视了最不应该忽视的东西——家中的电脑以及所存储的涉密文件资料!
2005年12月,小李的妻子将家中电脑通过调制解调器以ADSL方式拨号与互联网连接。对于妻子的上网行为,小李应该知道其严重后果,但是长期在家处理涉密公文的习惯和侥幸的心理已经让他觉察不到潜在的威胁,更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他最终没有把好最后的一道保密防线。
2006年3月,市保密局在互联网信息保密检查中,发现了小李家处理涉密公文的计算机上互联网。经鉴定,其中有机密级文件资料4份、秘密级文件资料17份,已经涉嫌构成重大泄密。市保密局就此事向全市发出通报,公安分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小李行政记过处分并停止其执行职务1个月。
泄密事件让小李成为反面典型,他在领导和同事心目中的地位也一落千丈。小李情绪非常低落,由于轻视保密规定,他自食了恶果,内心非常懊悔。
在实际工作中,这个案件非常具有普遍性。除了小李本人保密意识不强、轻视保密规定、计算机保密知识匮乏等原因外,这个案件更深层次地反映出了一些单位在保密教育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些单位在保密管理上“松、软、散”,尤其是对于计算机泄密信息资料安全及存储涉密资料的磁介质的保密管理上存在漏洞;有些单位没有认真普及保密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没有对新形势、新技术条件下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做好广泛的宣传教育和深入的培训。
小李的教训应当引起所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涉密人员的重视。
点评:
《保密法》第24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要求,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只要我们遵守保密规定、泄密事件完全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