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健全五项机制激发“大宣传”活力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9日 来源:旬阳县公安局 【字体:

 

为进一步发挥公安宣传工作“内聚警心,外树形象”的重要作用,充分整合信息平台,统筹媒体资源,提高宣传效能,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影响力和透明度,旬阳县公安局健全五项工作机制,激发“大宣传”活力。

一是健全宣传指挥机制。县局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负总责,政委(或副政委)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工监督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各所队室专兼职宣传员为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与权限。

二是健全宣传归口把关机制。宣传稿件必须先报政工监督室初审,最后由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对未经审批而擅自接待记者或擅自开展报道造成的负面影响,要严格追究各所队室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是健全宣传保障机制。在经费装备保障方面,要确保专兼职宣传员能上互联网,开展宣传工作所必需的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装备。同时,将宣传经费列入专项预算,确保开展宣传以及处置突发事件、涉警舆情危机和开展警察公共关系等活动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

四是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根据各所队室的实际工作情况和人员特点,量化稿件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把宣传工作任务当作一项“硬指标”来完成。同时,建立宣传工作评估机制,按照“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月月有通报,季度有总结”的总体要求,强化宣传工作的指导。落实新闻宣传工作奖励规定,对宣传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特别突出的予以立功嘉奖。

五是建立媒体联系沟通机制。在各级主流媒体确定联系人,完善沟通机制,加强日常联系,不定时向新闻媒体及时沟通公安法制类新闻线索,并通过召开联席会的形式,建立伙伴关系,扩大公安新闻宣传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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