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601室房门紧闭,民警再三敲门表明身份后房门打开,从室内散出浓厚的汽油味,但是拒绝民警进入,民警从门外看到室内客厅有一青年男子(后调查得知:罗军辉,28岁,住河南省通许县练城乡罗洼村5组)手持一把长49公分的匕首架在一男孩(罗柯,6岁,罗军辉之子)的颈部,地面泼洒大量汽油。罗军辉见到民警后情绪十分激动,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并将汽油从自己及儿子头部淋下,要挟其儿子打燃手中的打火机。
警情万分紧急,为保证人质安全,民警一边语言安抚稳控罗军辉,一边向指挥中心报告请求支援。指挥中心立即将现场情况向局长宁斌汇报,宁斌局长高度重视,立即带领副调研员彭光辉、副局长罗峰、谢传坤及刑侦、治安、巡特警、消防、武警等警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现场成立了由局长任总指挥、副调研员彭光辉、副局长罗峰、谢传坤任副总指挥的临时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群众疏散组、谈判攻心组、消防灭火组、交通管制组、狙击处置组,外围警戒组等临时机构,各工作组按照要求,迅速进入指定位置,全面展开工作。同时。为了防止与犯罪嫌疑人谈判失败,确保人质生命安全,该局通过县武警中队立即向市武警支队汇报,市武警支队派了10名狙击手赶赴汉阴予以支援。
为了妥善处置好此案件,局长宁斌要求,要不惜一切代价保障人质生命安全。经过民警与罗军辉的多轮谈判,教育引导,但是收效甚微,罗军辉情绪一度异常激动,躲至厨房,把液化气罐阀门扭开与现场处警民警对峙,危急情况随时可能发生。对此,谈判民警不断改变谈判策略和技巧,与其斗智斗勇、寻找时机,巧借告知:“其妻已经原谅他,给他发了短信”,该罗低头从口袋掏手机时。局长宁斌、副局长罗峰、刑侦大队长李仕刚趁机迅速上前将其制服,长达3个半小时的对峙成功破解,人质安全获救,家属和民警毫发无损。
经初步调查:罗军辉与柯海琴夫妇感情不合,柯海琴多次要求与罗军辉离婚未果情况下,将儿女于2013年3月从河南带回汉阴娘家居住。7月20日11时许,罗军辉携带5瓶汽油来到其岳父家,持刀抵在其岳父的脖子上,并将汽油洒在各个房间地面,劫持其子并手持刀具和打火机,要挟要带柯海琴及其儿女回河南居住,否则,将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