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样!以为换了民房作掩护,公安民警就不知道你做什么了?”。乡村农家,出租房内,看官请往下看。
元月3日,石泉县公安局池河派出所民警获得线索,池河镇新兴街东段一出租屋中有人从事卖淫活动。掌握线索后,经民警仔细摸排线索属实。当晚22时许,池河派出所缜密部署,快速出击,将正在叶某出租房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肖某(女)、何某(男)二人一举抓获。经查实,卖淫女肖某于近日租住叶某的出租房从事卖淫活动,叶某为其联系嫖娼人员,嫖资所得二人三七分成。在证据面前,肖某、何某二人对自己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近年来,石泉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的态度,采取严打的高压态势,不断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还有一些不法之徒,秘密转移战场,企图以农村民房为掩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妄想瞒天过海,其结果也难逃石泉公安民警的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