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人民公安报》刊登执法规范化建设稿件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8日 来源:白河县公安局 【字体:

 

201537,《人民公安报》6版刊发白河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文章。

正文如下:

简单案件当天办结 疑难案件限时办结

白河严把四关缩短执法办案周期

今年以来,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采取“简单案件当天办结、疑难案件限时办结”措施,严把四道关口,培养提升民警执法能力素质,全力缩短执法办案周期,保证执法办案质量,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发展。

白河县公安局严把时间关,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等接处警装备,遇有警情确保以最快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他们要求民警第一时间了解、记录、掌握案情,收集第一手资料,为侦办案件提供有力依据,杜绝“推诿拖拉”现象,最大限度提高办案质量,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案件在法定时间内办结。

各执法办案单位坚持每周召开案件点评会,对上周所办的案件质量进行点评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严把质量关。工作中,新老民警合理搭配,老民警经验丰富,起好传、帮、带作用;新民警凭借知识更新快、信息化应用能力强的优势,与老民警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确保收集的证据全面、合法。在此基础上,以揭短亮丑剖析反面案例进行教育警示,推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白河县公安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严把责任关。他们切实落实案件主办人的责任,坚持包案到人,责任同步,严格落实网上执法办案规定,不允许将用户名、密码、数字证书交给他人使用或者使用他人用户名、密码、数字证书登录办案系统,严格审批权限,杜绝无审核审批权限人员代行审核审批,做到案件办理流程有据可查。

他们夯实案件审核层层把关和法制员工作制度,严把监督关。在精心培养、全面提升法制审核民警业务素质的基础上,白河县公安局要求法制员从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入手,全面审核民警办理的每起案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案件上报审批时,必须将法制员审核和办案单位会议研究的意见同时上报,未经法制员审核和办案单位会议研究的案件,法制部门一律不予审核。法制部门加大案件考评、通报反馈和个案监督的力度,把考评结果记入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建立全体民警互相监督机制,切实保障执法流程合法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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