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军,男,汉族,石泉县公安局喜河派出所所长,1998年参加公安工作,从警16年来一直扎根在基层派出所一线。2013年10月,张万军同志带领民警执行国庆安保任务,警车行驶至石紫公路(石泉至紫阳)江家湾路段时不幸坠入汉江。紧急关头,张万军同志帮助两名协警破门出车,自己最后从车内逃出,先后两次潜入水中营救一同落江但不会游泳的两名协警。在这场生与死营救中,张万军同志终因体力严重透支,不幸英勇牺牲。
据不完全统计,张万军同志从警以来共主办、协办各类刑事案件76起、抓获重大逃犯19人,参与处置办理重特大案(事件)15起,办理各类治安行政案件241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316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77起,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10起,为群众办理二代身份证16000余份,为群众做各类好事560余件。他所办理的案件实现了“零差错”、“零投诉”,尤其是在任喜河派出所所长的近三年来,喜河镇辖区无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发生。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学雷锋先进个人”、“清网行动先进个人”等殊荣。
张万军同志平凡的事迹和英勇献身的精神,诠释了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展现了公安民警真心爱民、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崇高精神。2014年,经广大群众推荐、评议和投票,张万军同志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光荣入选“中国好人榜”。 2015年4月14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石泉县委宣传部为张万军同志颁发了“入选纪念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