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新常态下从警的五种意识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6日 来源:平利县公安局 【字体:

 

在纪律新常态、政治新生态的背景下,从严治警的“紧箍咒”越念越紧,一些习以为常的潜规则正在被打破,一些曾经适用的“套路”已不能用或不管用。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及时调适好从警心理,树立正确的从警观念,显得尤为重要。概括起来说,下面这五种意识不可或缺:
  第一,从警就是要莫发财,而不是奔财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公安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的重要任务,与社会上的恶势力和不法经营活动有直接的接触,是真正的尖刀单位,要害部门。由于个别民警政治立场不坚定,思想作风不清正,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例比比皆是。权力一旦与金钱联姻,一旦让“钱”绑架了“权”,就会走形变样,走上权力寻租的不归路。从警者,从穿上警服的那一刻起,就要把群众、把良心穿在身上,从警不要想着法子“捞钱”“淘金”,从一开始从政就要横下一条心,把不发财作为从政之道、为警之本,要把从警为民、从警为人当做职业目标,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彻底打消以权谋私、升官发财的思想。
  第二,从警就是要立志做大事,而不是做大官。什么是“大事”?用孙中山先生的话讲就是“无论哪一件事,只要从头至尾彻底做成功,便是大事。”邓小平同志当年复出时也曾说过:我这次出来工作,不是为做官,是为了做事。从警的大事就是解决群众遇到的难事,解决群众遇到的急事。现在有很多民警缺乏服务意识,官本位意识仍然很强,有的民警整日规划自己的为政路线图,甚至还想出“终南捷径”,这样的民警即使在岗在职,也是在做一些为自己“涂脂抹粉”的事,为自己当官仕途铺路。本着这种心态为警,最终都会因“升不上去”而心理失衡、自寻烦恼。
  第三,从警就是要法大于权、法高于权,而不是以权压法、以权代法。从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执法权威,有的民警长期在基层,逐渐养成官本位思想,长官意识严重,习惯于让法听命于己、听命于权,“一亩三分地”我说了算,执法者变成了恶势力的保护伞,成了危害人民、危害群众的毒瘤。从警者更要以身作则,自己要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习惯,熟悉法律制度才能用法、才能执法为民,要养成一切在制度笼子里行使权力的习惯。更要懂得,法律法规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是从警执法的红线,底线不可越、红线不能碰,敬畏法律也就是珍惜自己的从政生涯。
  第四,从警就是要靠实绩实干,而不是信奉关系后门。警察是高危职业,有很多警察长期在基层得不到升迁,很容易产生一样的情绪,相信“朝中有人好做官”是官场文化的顽瘴痼疾,有的人把钱当“敲门砖”,有的大搞权色交易,有的变着花样套近乎搞“雅贿”,还有的拐弯抹角走“夫人路线”“身边人路线”,指望攀高枝、寻背景、进“圈子”,这些都是投机取巧之术。从警最忌讳的就是“花花肠子”,把工作干好了、政绩干好了,治安环境上去了,人民满意度上去了,仕途才会豁达,前途才会光明坦荡,腐败、贿赂、甘当“门客”“门臣”,甚至搞人身依附、结党营私、沆瀣一气,迟早有一天靠山会成为火山。从警应该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做事应该公正公平,仕途考成绩、成绩靠踏踏实实的做事。

第五,从警就是要不舒服不自由不容易,而不是很轻松很自在很逍遥。俗话说“无官一身轻”,只要警服在身上,警帽在头上,享清福就没可能也不可以。习近平同志曾告诫:“我认为认认真真地当好共产党的‘官’是很辛苦的。我也没有听到哪一个称职的领导人说过当官真舒服。”从警意味着责任和担当,特别是在警察越来越严峻的执法环境下,还意味着风险,需要既能吃苦又能吃亏、既能受累又能受气的胸襟、肚量和心态,更需要一种奉献精神,要有为群众办事的群众办事方法,要有为群众思考的群众思维,做不到这一点,从警就会感到憋屈、难受和尴尬,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在群众中如鱼得水,警察才能当得舒服、办事才能有效率。作为党的干部,只有自己辛苦了,为群众办事了,谋人民之所谋了,人民群众才会真正地舒服。
  “五种意识”是从警的试金石,是从警的警戒线,每一个问题都是一道大坎,都是一张问卷,过得去、答得好就能当好警察、做好警察,就能成为一个为民服务、对民有利的好警察。(政工室    黄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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