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支队迅速落实省公安厅马中林副厅长的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93日,省厅监管总队关于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中林对黑龙江“9.2”暴力越狱事件作出重要批示下发后,市局监管支队认真组织监管民警学习讨论,采取五条措施贯彻落实。

193日,迅速将省厅监管总队《关于迅速落实省公安厅副厅长马中林强化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陕公监管[2014]54号)转发全市各监管场所,要求组织全体监管民警认真学习讨论,对照黑龙江“9.2”暴力越狱事件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在安全文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粗放式管理的做法。

2、监管支队将于近期组织检查组,对全市各监管场所就贯彻落实省公安厅马中林副厅长的批示精神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全市监管场所安全文明。

3、结合看守所“五化建设”,全力推进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实行巡控岗、管教岗专业化,明晰各岗位工作职责,完善岗位间配合工作机制,实现岗位信息共享,狱情信息主导警务,坚决摒弃“大轮班” 勤务模式。

4、结合每月开展一次执法安全教育和“五查活动” 即查监所设施隐患、查执法管理漏洞、查制度落实情况、查“牢头狱霸”行为、查应对突发事件情况处置,进一步完善保安全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公安监所“不出事、不死人、无舆论热点”。

5、各看守所与武警中队联合开展一次以“防脱逃”为主要内容的处置突发事件演练,提高看守所与武警中队“共建、共管、共保”水平,打牢防事故保安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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