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治安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治安部门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治安队伍形象和治安工作的满意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局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多项举措扎实推进全市治安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深化组织部署,确保工作全面推进。为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成立了由党委委员、副局长雷绍明为组长,市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治安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2015年3月25日,市局召开全市治安暨巡特警工作会议,会上专题对全市治安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市治安部门要深入开展涉案财物整治,改造升级执法办案场所,加大执法检查,深化执法培训,切实做好规范化执法。
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各项任务指标。为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市局要求全市治安部门深化法治教育培训,年度组织业务骨干法律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执法活动主体合法率100%。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追责依据和程序。深化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应用,力争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执法办案场所的升级改造任务,每个办案场所至少配备一套高清审讯系统。深化执法办案系统应用,对网外案件实行“一票否决”。深入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整治,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抓好网上执法公开,推行网上执法告知、案件回访、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改进行政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安康市公安局改进作风便民利民7类44项措施》,提高办事服务效率。
强化常态监督,推动目标措施落实。一是加强常态案件分析。定期对全市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情况分析研判,深入分析违法犯罪特点,客观把握案件数据质量,每半年进行通报,点出问题、提出对策。二是加强对案件监测。坚持定期对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的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等主要数据指标梳理分析,每月通报,对问题数据适时下发研判指令,剖析原因、督促整改。三是加强抽查考评。每季度对全市治安系统办理治安案件及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情况进行抽查,随机抽调案件卷宗,集中组织阅卷,逐起考核评分。
目前,全市治安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正在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