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系统队伍正规化建设,按照省厅治安局与市局部署要求,近日,安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印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系统队伍正规化实施意见》,把队伍建设置于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地位来统筹谋划,把握重点,打造亮点,强化举措,全力推动全市治安系统队伍建设步入正规化、科学化和制度化良性发展轨道。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核心,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目标,以培育优良警风为保证,不断提高治安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增强治安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紧紧围绕规范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教育训练实战化建设以及加强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治安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四风”专项教育整顿,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二是开展基层所队教导员培训活动,明确教导员工作职责,使之从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主责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化“五个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基层治安民警实战训练和专业培训,重点抓好公安派出所所长、户籍员培训,实现70%治安民警调训目标,推动大教育大培训工作常态化。四是建立完善治安部门热点、敏感岗位轮岗交流工作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化,实行“阳光操作”。五是建立健全全市治安系统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和枪爆、特行等各类许可人员名单,落实终身责任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六是建立健全治安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全市治安民警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惩幅度和力度,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杠杆和导向作用。
同时,针对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使用文职辅警量大、面广的问题,市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系统辅警管理办法》,对全市治安部门辅警招聘程序、录用管理、职责任务、纪律考勤、管理培训、奖惩考核以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切实加强和改进治安部门辅警管理。目前《管理办法》已经报请政治部同意,在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系统全面实行。
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在3月25日全市治安工作会议上,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绍明从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三个方面对全市治安部门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出了要求,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李宏团、政委王冰涛分别对全市治安部门队伍正规化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局成立了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绍明任组长,治安支队政委王冰涛为副组长,市局治安支队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系统队伍正规化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全市治安队伍正规化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并将队伍正规化建设纳入全市治安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系统队伍建设新发展。
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系统队伍正规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