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务用枪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部署到位   措施有力

——安康公务用枪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配枪单位各类安全隐患,根据省厅转发公安部《关于全面开展公务用枪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局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对全市公务用枪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有效促进了公务用枪的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安康市公安局党委历来对公务用枪的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年初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强枪弹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万无一失。一是强化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力度。接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全面开展公安用枪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后,市公安局局长杨尚伟同志对公务用枪清理整顿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市公安局分管领导雷绍明副局长作了具体的书面批示,要求认真贯彻上级精神,采取得力措施抓好落实。为了确保公务用枪清理整顿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局长雷绍明任组长,市局治安支队李宏团任副组长,治安、督察、政治部、经文保、后勤保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公务用枪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各职能部门业务骨干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组。同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公安部《通知》精神,要求按各自职责范围认真抓好全市公务用枪清理整顿工作。会后,立即将公安部《通知》转发至全市各县区,要求各县分局领会精神,立即开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清理整顿工作。各县区按照市局要求,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协调、检查督导、清理整顿工作。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工作举措。根据公安部、省厅《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实效,制定具有可行性的公务用枪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推进得力,整顿工作成效明显。三是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整顿工作规范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目标要求,通过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做到对公务用枪、枪弹、持枪证使用情况底数清楚,规范管理枪支的库存和日常接处警使用,强化制度管理,对枪弹使用流向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严查违纪违法用枪情况。四是迅速行动,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41,市局召集了市检察院、法院、各金融系统及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公务用枪清理整顿联席会议,具体部署了全市公务用枪清理整顿工作。各县区迅速行动,由治安部门牵头立即对枪支使用的各职能部门开展公务用枪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对枪支保管、配备、外借、被盗、丢失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摸清底数,为工作进一步推进打下基础。

二、深化清理整顿,确保枪支安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枪支管理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坚持边清理边整改。一是严查枪支弹药配备、配置情况。全市各级治安部门摸清各配枪单位配备公务用枪弹底数,逐枪、逐库、逐人,核实枪支弹药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枪支弹痕检验、枪证办理情况,做到枪支、枪证、弹药底数清;对照标准核对配枪单位所配枪支品种、数量,逐枪见面,不漏一支,不留死角。412,市局治安支队牵头对市局枪弹库进行检查清理,对枪库技防、物防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善了枪支相关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枪支弹药集中保管、分开存放、专人值守、双人双锁等安全管理措施。逐一查清枪支数量,逐一核对枪支品种,做到账、物相符。413日起,市局又组织治安、督察等部门分四组对全市55家配枪单位逐一开展集中检查,主要是对各单位公务用枪的配备情况、配枪人员情况、保管设施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方法对枪支的集中保管、领导审批、领交登记、持证携枪、使用枪支报告、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及《枪支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情况逐项进行核查,做到了账、物相符。二是强化公务用枪资格审查工作。全面清理全市民警持枪证情况,对已有证件民警携带证件持枪情况进行清理,并由政治处牵头对具有持枪资格民警进行定期实弹训练和考核工作,加大对公务用枪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从枪支保养、使用、故障排除等环节入手确保每一位民警都能规范安全使用枪支。三是全面调查私存枪支,主动开展内部缉枪。各县分局对全体民警和离退休人员私藏、私存枪支问题开展了一次全面调查清理,认真做好宣传,督促主动上缴私存、私藏的枪支弹药。413,市公安局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印发了《安康市公安局民警无私存私藏枪支承诺书》的通知,要求于418日前,市局全体民警和离退休人员、各部门、警种就本人、本部门无私存私藏枪支弹药问题做出书面承诺。截止目前,已签订无私存私藏枪支承诺书300余份。

三、严格日常安全管理,推进机制建设。在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扎实推进公务用枪机制建设。一是明确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主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枪支安全管理责任。二是落实制度。落实凭领导审批领取枪弹制度,领枪人持证携枪、开枪用弹情况报告制度,规范交接枪支制度,定期保养制度,日常检查制度等。三是建设新的公务用枪管理信息系统,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四是逐一核实因工作需要交由配枪人员携带、保管枪支的情况。对安全保管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收回。五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县分局治安、督察部门每月对县分局枪库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配枪部门进行抽查,每检必须制作检查记录,并通报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集中清理整顿,进一步提高了配枪单位保管使用枪支弹药的责任意识,切实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公务用枪底数清楚、管理规范,保障枪支使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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