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人民公安报》第6版以《汉阴:“五大体系”抓住规范执法权力“牛鼻子”》为题,报道汉阴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暨执法改革工作做法经验。全文如下:
汉阴:“五大体系”抓住规范执法权力“牛鼻子”
□本报记者 阮仕喜通讯员 谢传坤 沈霞
2012年、2014年连续两轮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称号的陕西省汉阴县公安局,始终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强力推进,紧扣规范执法权力运行这一核心改革目标,以建设法治公安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前瞻性系统思维,接地气式探索实践,精心打造“执法运行、执法管理、执法监督、执法公开、执法追责”五大体系建设,牢牢抓住规范执法权力运行的“牛鼻子”,对提升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能力水平发挥出“一石双鸟”的作用,全面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以“两统一”工作为突破点,建立“全覆盖式”执法运行体系
汉阴县公安局主动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将“两统一”作为规范执法办案流程管控的“杀手锏”,通过抓机构、转观念、抓权责、强机制,建立高效的执法运行体系。
2015年8月,汉阴县公安局实施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成立“两队一中心”——案件审核队、案管中心、执法监督管理队,法制民警由5人充实到12人,引导广大民警从过去以“破案抓人”为中心任务转变到以“查清事实,搜集证据,保障诉讼”上来,确保“两统一”改革顺利实施。
汉阴县公安局明确规定:法制部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核监督把关、衔接指导服务,不承担具体刑事执法办案任务,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刑事办案部门负责案件具体侦办工作,按审核监督把关程序规定,做好报批报审、退查补正、会商衔接配合等,确保诉讼出口畅通。
同时,汉阴县公安局主动加强与检、法的沟通协调,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刑事、民事、行政执法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实现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和检察机关无缝对接。
此外,汉阴县公安局还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建立重大疑难刑事案件集体议案制度、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制度、不同审核意见备案制度以及刑事案件逮捕、移送标准和不捕、退查的规范标准等制度,严把案件流转环节管控,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法制部门及时分析研判。
以受立案制度改革为关键点,建立“外延式”执法管理体系
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的满意度,汉阴县公安局创新拓展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外延,建立受案立案统一管理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刑事案件统一“入口”管理。
汉阴县公安局建立受案立案工作长效机制,在法制部门设立案件管理中心,配备专职民警3名,对行政、刑事案件受案立案环节流程进行统一审查、监督管理,严把案件入口关。
在此基础上,汉阴县公安局制定出台《受案立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各执法单位接到110指令处警案件、群众上门报案、嫌疑人投案以及工作中发现或其他部门移送的行政、刑事案件后,必须进行接报案登记并网上录入,严禁接报案不予登记、不收证据材料、不给法律文书,确保“有案必接、接案必登、接案必复”。
同时,汉阴县公安局规定,各执法办案单位接报案后,及时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完成,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违者实行倒查追责。
此外,汉阴县公安局实行接报案、受案立案日巡查制度,案管中心履行受案立案执法巡查职责,每日利用执法办案系统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录入的全部警情逐一核查,对发现不如实、不及时、不规范录入的接报案、受案立案警情信息,实行日巡查反馈、周通报、月考核;每日核对110指挥中心接处警及所队自接报案警情信息,核查是否录入执法办案系统,对未录入的单位当日反馈通报。
以可回溯管理为着力点,建立“无缝式”精细监督体系
规范执法办案运行流程关键在监督管控。汉阴县公安局从可回溯式管理入手,将执法监督从过去的粗放型向精细化、信息化、习惯化方向发展深入,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汉阴县公安局深化执法信息化应用,实现“无缝式”可回溯管理,制定出台执法音视频管理规定,建立完善集使用、维护、管理、监督、考核于一体的执法办案场所应用管理机制,统一对全局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审讯系统升级改造,对办案中心实行专人统一集中管理。以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规定为重点,强化场所应用检查,实现刑事、行政案件的流程录入内容全面、完整、及时,接警信息录入达100%,案件录入、流转率达100%。
与此同时,汉阴县公安局推行执法活动全程可视化无缝对接,明确规定:各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从接处警直至案件办结整个执法过程,必须使用手持执法记录仪、车载记录仪、办案区视频监控及标准化审讯系统进行全程音视频记录;设置音视频管理室,将音视频资料的采集、下载、存储、应用等全部实行分级分类、防磁防辐射管理,实现案件全过程可永久记录回溯。
从健全各警种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言行等入手,汉阴县公安局制定基层民警“最急需”、执法环节“最关键”的各环节流程等执法规范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
同时,该局还将规范标准执行落实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紧密结合,进行条款细化、列出清单,实行对号入座,兑现违规违纪惩戒措施,倒逼民警养成规范文明执法良好习惯。
此外,汉阴县公安局建立法制部门“八个一”审核监督管理制度,推行警种垂直考评和专项考评,强化警种执法办案流程自控管理,形成“法制抓总、警种抓线、全警参与”新模式。
以“互联网+”为核心点,建立“阳光式”执法公开体系
汉阴县公安局运用“互联网+执法”的思维,创新执法公开形式,扩大执法办案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该局编制执法公开目录,积极搭建网络公开平台,由警务督察、治安、刑侦、交警、禁毒等部门对执法办案拟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后公布实施,推行网上执法告知、案件回访、110接处警回访、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在执法办案单位设置警务公开专栏,公布民警照片、姓名、警号、职务以及警务投诉方式。
该局建立完善执法办案公开工作制度,通过网络平台和电子触摸查询终端等多种渠道依法及时向案件控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属公开案件相关信息。各警种、部门将本单位能公开的执法内容公布上墙;依托互联网在公安机关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通接受报案和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服务;县局机关、派出所和各办案部门设立执法公开查询站,提供电脑信息终端,方便群众网上自助报案和查询案件办理运行环节流程信息。
同时,他们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充分运用公开听证、调解、质证、复议、应诉等方式,增强办理案件过程的透明度和处理结果的说理性,实现案结事了。
以执法过错追究为落脚点,建立“条款式”执法追责体系
汉阴县公安局将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追究规定》作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的重要举措,通过细化情形条款、列出责任清单,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全程监督,实现执法过错追责条款式的全覆盖。
他们建立执法过错追究、案件线索通报记录追责、执法过错认定等工作机制,增强追责力度、加大追责广度、拓展追责深度,明确执法责任界定、执法追责范围、跟踪追究程序,具体明细追责情形,形成追责清单,实现追责条款式的全覆盖。同时,加大日常执法巡查、个案监督、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对于执法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法制、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联合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依纪予以追究。
同时,该局建立法制、纪检、督察、信访、指挥中心等线索通报制度,从违法违纪、现场督察、来信来访、110接处警、群众投诉中发现案件线索,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建立执法过错追究认定机制,明确法制部门认定时要“原因清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责任明晰”,并设置倒查问责专栏和曝光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