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某,男,43岁,紫阳县蒿坪镇东关村农民,2015年2月,因故意伤害案被刑事拘留入所,被紫阳县人民法院判刑一年。谢某某入所后,性格暴躁易冲动,情绪不稳定,管教民警在教育上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生活上解决困难关心照顾,促使他悔过自新重塑健康人生,在管教民警的帮助和感化下,谢某某的思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觉安心改造,认罪伏法;他服从管教、遵守监规,积极要求上进,带头完成了学习训练任务和劳动任务,并将走进看守所后,把看守所为他所做的一点一滴都潜移默化的记在了心里,于是他在出所前一天给看守所写下了一封感谢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李所长及紫阳县看守所全体管教:
我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时光如梭,明天我的刑期就要满了,重获自由,回归社会的激动心情难以言表,与此同时在看守所365个日日夜夜留下的记忆刻骨铭心,终身难忘!
我要感谢管教同志们对我思想上的教育,行为上的规范,生活上的照顾。我自入所后,我的一些表现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也有不妥之处,管教们都没有计较我,还一味的帮助我度过了我人生最灰暗的日子。一年的劳动教育使我懂得了,我国法律不仅仅是惩罚犯罪,而且也教育挽救人。通过这一年看守所的管教们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我的爱心教育真情转化,使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前途有了信心,也为我重新回归社会做好了思想上、行为上的充分准备,我由衷地感谢管教们为我付出的心血和劳动。我怀着感谢、感动、感恩的心即将离开紫阳县看守所,离开朝夕相处的管教们,我要把感恩化作今后人生道路上做人、做事的动力,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请允许我向全体管教深深地鞠一躬,拜个晚年,祝我尊敬的管教们:猴年大吉,身体健康、工作胜利、阖家欢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