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旬阳县公安局以深化公安改革为抓手,在坚持依法用警、规范用警、科学用警的基础上,建立警力编制动态性调整机制,补齐“临设机构”和“临时派遣”民警不愿去干的“虚岗”短板,全力提升一线警力编制的使用效能。
在具体操作中,旬阳县公安局党委规定了编制动态性调整的范围:执行局党委部署或交办的项目建设、公安改革等重大工作任务的;执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专题教育活动、重大调研等全局性专项工作任务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组织侦破重特大案件等临时性工作任务的,方可批准,并按照确有必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严格呈报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人员数量,统一归口政工室办理。局党委规定还明确指出,每人每次动态性调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确因工作需要可续借1次,但每名动态性调整人员累计借调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超过期限的,借用部门必须无条件将借调人员退还原工作单位。
同时,他们强化动态性调整借调人员由借用部门负责日常考核管理措施,在借调期间对因疏于管理导致借调人员违纪违法的,依纪依规追究借用部门相关人员监管责任。动态性调整借调人员必须严格自律、服从管理、认真履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对难以胜任、违规违纪及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贻误等后果的,借用单位可随时予以退回;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需追究借调人员责任的,由借用部门提请局纪委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