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创新开展城乡社区“三十”警务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岚皋县公安局创新开展城乡社区

“三十”警务工作侧记

 

编者按: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紧扣城乡社区警务工作重点,积极发挥社区民警社会面触角的能效,强化服务能效,不断充实和完善社区警务工作内容,全面推行社区警务“三十”工作机制。20141218,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推广岚皋社区民生新警务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全市推广岚皋公安“三十警务”和“民生警务”;先后有省内外数十个市、县公安机关派员来岚皋考察学习“三十警务”和“民生警务”。岚皋公安“三十警务”和“民生警务”受到主流媒体的关注,新华社、《人民公安报》、《陕西日报》、《安康日报》、陕西政法网等媒体先后对岚皋公安“三十警务”和“民生警务”的做法和成效进行了专题报道。现将岚皋的经验做法刊发全市,望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做强“三十警务”  做严“双向积分”

夯实公安群众工作和维护稳定根基

——岚皋县公安局社区警务工作法介绍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党委一班人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顺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全力打造具有岚皋特色的民生警务品牌,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公安实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上级的肯定。该局为社区和农村警务“量身打造”的“三十警务”就是岚皋民生警务的重要载体。

该局“三十警务”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子平同志2012年倡导的“十小警务”逐步充实、完善、丰富而成。包括““十小”、十进”、“十要”三个部分。“十进”即要求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民警“进上访、缠访人员的门,进矛盾纠纷当事人的门,进重点管控对象的门,进在逃人员亲属的门,进留守人员的门,进治安积极分子的门,进流动暂住人口的门,进社区、村组干部的门,进个体工商户的门,进治安重点单位的门”;“十小”、“十要”即社区民警联络组建“小帮手”,编制治安防控网,要顶事管事,发挥作用;摸排帮教“小对象”,优化辖区治安环境,要有效管控,帮教有力;排查化解“小纠纷”,甘当矛盾“灭火器”, 要息事宁人,防止升级;主动查办“小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快查快办,公平公正;及时清理“小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要整改到位,不留后患;高调营造“小环境”,建立警民鱼水情,要创新务实,服务大局;适时提供“小服务”,全心为民谋便利,要务实高效,热情周到;高度重视“小建议”,改进提高勤务水平,要立行立改,赢得满意;注重搞好“小防范”,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群策群力,讲求实效;认真履行“小职责”, 树立良好公安形象,要公道正派,勇于担当。“十小”解决社区民警“干什么”的问题,“十进”解决社区民警“怎么干”的问题,“十要”解决社区民警所要达到的工作效果问题。三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民警的工作要素体系。几年来,该局以“三十警务”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搭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引导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民警在做好各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更好地为服务群众,进而实现整个公安工作的提升,达到做实“小创建”、构建“大平安”,做好“小互动”、传递“正能量”,做优“小服务”、架设“连心桥”,做细“小帮扶”、传递“大温暖”,做强“小管理”、预防“大恶丑”的目标。

为了确保“三十警务”得到全面推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达到群众得实惠、公安工作上台阶的目标,该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推进措施。

一是抓好思想发动,教育和引导民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把“三十警务”作为公安机关工作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作为抓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的有益途径,要求民警对“三十警务”熟记内容,入心入脑,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是建立全局抓“三十警务”的长效机制。连续3年将“三十警务”列为全局的重点工作和品牌工程,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抓、基层所队逐项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治安部门成立专门的督导、考核机构,负责日常督促、指导和考评工作,定期研究调度“三十警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长期、管用的制度措施。

三是实行“台帐”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各派出所、警务室全面建立“三十警务”工作台帐,纳入对单位和民警的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政工、督察、治安部门定期抽查、汇总、通报“三十警务”开展情况,结合走访评警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和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和解决。

四是加强警务室建设,创造“拴心留人”工作环境。协调有关乡镇落实了全县19个警务室的办公用房,统一了警务室外观标识,投入资金40余万元开通了“公安网、互联网、视频监控网”“三网”,解决了警务室的交通工具,为警务室民警配备了全新的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大容量硬盘等技术装备,落实了社区民警进“两委会”班子和生活补贴,充分调动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

五是强力推行社区民警“双向积分”考核。从今年2月份开始,在全县派出所和警务室全部安装“双向积分”系统,全面推行“双向积分”考核,局长与10个派出所所长签订“双向积分”落实责任书,将“双向积分”工作列为目标责任考核的核心项目,举全警之力扎实推进。针对基层部分民警电脑操作技术差、对“双向积分”系统不熟悉的实际,一方面组织基层民警到西安等地参观学习,到城区警务室跟班作业,强化培训,一方面从县局抽调擅长计算机操作的民警到基层警务室现场技术指导,通过相互交流学习,19个警务室的民警很快就熟练掌握了“双向积分”系统并进入了工作状态。在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中,结合“三十警务”活动的开展,全面收集社会信息,强化社区防控,社区民警白天抓业务,晚上抓录入,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目前该局总积分位列全市第一,有3个派出所积分位列全市前5名,3名民警积分囊括全市前3名。

六是坚持典型引导,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对城关新城社区等警务室和魏诚、胡巧媛等社区民警单在推行“三十警务”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在全局范围内推广,丰富内涵、拓展外延,不断创造亮点、经验,为“三十警务”注入新的活力,相互促进,整体提高,大处做好,小处做到位,扎实完成各项社区警务工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三十警务”的推行,夯实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根基,促进了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2012年以来,全县公安民警在开展“三十警务”活动中,组建各类“小帮手”3000余人,排查化解各类“小矛盾”、“小纠纷”1350余起,摸排帮教“小对象”200余名,查办各类“小案件”700余起,排查整治各类“小隐患”560余处,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为民做好事、办实事400余件次。与此同时,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得到提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更加务实、有效,情报信息渠道更加畅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扎实有力,一线民警更加重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小事情”,大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情得到认真解决,一批影响群众生活的小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易激化的小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可能影响稳定的小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危及群众安全的小隐患得到及时排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促进了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近4年来,全县刑事、治安发案特别是重大案件持续下降,连续4年无邪教组织活动、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越级上访事件、无重大涉枪涉爆案件、无重大“民转刑”案件,岚皋连续4年获得“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两率一度”评测连续4年名列全省前列,连续5年保持全省信访“三无”县称号。

岚皋“三十警务”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好评。2015年初,陕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在岚皋调研时,对岚皋公安“三十警务”和民生警务给予了充分肯定;2014年以来,中安康市市委书记、市长、市公安局长分别对岚皋公安“三十警务”和“民生警务”进行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201457,岚皋县委书记周康成同志在深入该局基层所队调研时,对该局开展的“十小警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评价说:“十小警务”设计科学、创意先进、细节到位,是主动出击、积小为大、以小控大、以小保大、以小为大的具体体现,保证了全县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工作成效和亮点也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安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对此项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简报上做出批示:岚皋公安局执行“十小警务”这一民生警务模式就是立足群众路线教育的具体实践,从实际行动上诠释回答了“为何从警、如何从警、为谁用警”这一根本问题。希望通过这一活动能进一步树立为民宗旨,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本领。20141218,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推广岚皋社区民生新警务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全市推广岚皋公安“三十警务”和“民生警务”;先后有省内外数十个市、县公安机关派员来岚皋考察学习“三十警务”和“民生警务”。岚皋公安“三十警务”和“民生警务”受到主流媒体的关注,新华社、《人民公安报》、《陕西日报》、《安康日报》、陕西政法网等媒体先后对岚皋公安“三十警务”和“民生警务”的做法和成效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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