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关于服务经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生态安康的指示,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为载体,大力践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整治盗伐林木、非法开采、排污、采砂、捕鱼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及汉江流域生态保护案件57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36起、非法矿山开采案件4起、河道采砂案件2起、河道排污案件2起、捕鱼案件15起,刑事拘留43人,治安拘留6人,有力保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为“一江清水供北京”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突出森林保护,严厉打击整治盗伐林木违法犯罪。安康是一个森林资源丰富的城市,森林覆盖率达65%以上,保护森林资源是安康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责任,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坚持对盗伐林木违法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集中查处了一批盗伐林木案件。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宁陕城关镇八亩村二组王某某在没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佣村民在八亩村滥伐林木1686株,折合林木蓄积131.715立方米。王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犯罪,已提请批准逮捕。2015年6月12日至6月19日,汉阴县酒店镇沙河村四组村民张某私自对自家柴扒内的林木进行了采伐,加工成木柴销售从中获利,滥伐林木蓄积为185立方米。汉阴县公安局已对蒋某刑事拘留。
突出环境保护,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采违法犯罪。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主动出击,广辟线索,全面排查清理,严厉打击非法矿山开采犯罪行为,有效的保护了国家矿产资源。2010年至2015年3月期间,紫阳县广城镇茂华石业有限公司法人张某某在未办理土地使用许可情况下,先后在广城镇万兴村、朝阳村租用农用地进行采矿,乱挖乱采,造成土地资源破坏。目前,紫阳县公安局已对茂华石业有限公司立案侦查。2013年4月至2015年9月,紫阳紫朕硅石有限公司法人李某某,在未获取相关部门土地许可的情况下,在紫阳县焕古镇金塘村境内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工具,以露天开采方式非法开采硅石,占用农用地20.4亩,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紫阳县公安局对紫朕硅石有限公司立案核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突出河道保护,严厉打击整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汉江河道和水资源安全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活动,集中整治河道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9月15日,汉滨分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非法开采沙石案件。自2014年11月份起,汉滨区五里镇牛岔村村民陈某某以治理河道为由,非法开采砂石材料21292立方米,犯罪嫌疑人陈守文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2015年3月12日,旬阳县甘溪镇十字岭村王某与县水利局签订的采砂合同到期后,擅自在旬河院寺沟铁路大桥河道非法采砂,严重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突出水质保护,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排污违法犯罪。汉江是南水北调上游重要水源地,保护水质安全,公安机关义不容辞。全市涉及汉江流域县区公安机关将水质保护作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始终保持严查、严处、严治态势。2015年6月9日,大唐石泉水力发电厂下设的生活水厂,对水源消毒过程中超标使用的0.5吨盐酸溶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汉江,严重影响下游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10月3日,紫阳县乔某、曾某在采石料中,将大量废石料堆放在山体旁边,裸露在外,因持续降雨,废石料中有色物质被雨水冲刷,致使下游水土变色,造成污染。经相关部门检测,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对环境造成污染。犯罪嫌疑人乔某、曾某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突出资源保护,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鱼违法犯罪。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以打击毒鱼、电鱼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有力保护了汉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2015年10月20日,镇坪县张某某等四人携带农药、粘网等物品由镇坪县城出发前往平利县正阳镇下河毒鱼,在河道安放粘网17处,先后投放农药“甲氰菊脂”20余瓶(每瓶60毫升),致使河道内鱼类资源大量死亡,并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目前平利县公安局已对张某某等4人刑事拘留。
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保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工作正在深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