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户籍窗口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8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编者按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主动兑现全市公安“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庄严承诺,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规范公安民警执法行为,提升户籍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培树队伍良好形象,安康市公安局在治安系统又推出“七项”便民措施,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

 

牢固宗旨意识 兑现为民承诺

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户籍窗口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安康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公安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不断加强基层队伍及窗口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践行民生警务,在全面落实市公安局744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治安系统再推出“七项”便民措施,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推行“首问责任制”。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全面实行户政服务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要热情接待。对职责范围内的,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办理要求和所需材料。对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根据群众事由,负责引导群众到户政管理部门,找到经办人员及时办理。

二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单位对前来办理有关户籍业务的群众,手续齐全的,要一次性办结;手续不全的,要出示清单,详细告知需要补充的手续材料,确保二次办理完结。对第二次仍未办结的,由派出所安排专人上门服务,直到手续办理完结。

三是实行“一站式受理”制度。全市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单位要对前来办理户口迁移等本单位不能办结、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派出所“一站式受理”,统一报送县分局审核,确保在内部系统运转。各县分局城关、城郊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乡镇、边远山区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因故要求自行到县分局办理的群众,要告知清楚县分局审批部门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确保群众不多跑路。

四是实行“节假日预约”服务。城市派出所实行节假日正常上班工作制度,各县城关、城郊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周末上班制度,未实行周末上班制度的派出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户籍民警电话、微信,实行预约服务。

五是实行“特殊人群代办”服务。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单位对前来办理户籍业务的老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以及失独家庭,全面推行派出所、社区警务室预约受理,实行全程代办,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办理周期。

六是推行“网上公开”制度。各县分局户政大厅和派出所户籍窗口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告知活动,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群众询问,解答群众问题。同时,公开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实行阳光作业,提高户籍服务管理的透明度。

七是实行窗口“四个一”制度。全市户籍窗口单位接待群众实行“四个一”制度。即:“一把椅子请坐、一张笑脸相迎、一杯水暖心、一句话相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支队通过推行户政服务管理七项措施,不断提升户政窗口单位服务群众工作能力,整治窗口单位“冷硬横推”问题。解决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切实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同时,为引导群众全面履行监督权力,提高群众利益维护能力,提升户籍窗口执法服务水平,打造公平正义、公开高效的阳光户政窗口,支队编写《办理户籍业务须知》,并向社会公开户籍业务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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