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清单制”让民警担责、群众受益
——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全力侦破侵财案
白河县地处陕西南部,三面环楚,长江最大的支流汉江及襄渝铁路、十天高速穿境而过,水陆交通便利,多年来侵财类案件居高不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类案件多发的问题,白河县公安局深入开展“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项行动。
该局在刑侦大队内成立打击侵财犯罪中队,与交警、巡警、治安及派出所等警种整体联动,实行刑侦、技侦、网侦、图侦同步上案,以此建立多警种协同作战。在此基础上,创新推进“侵财类案件清单制”,落实“三定两清一捆绑”制度,即定责任领导、定牵头单位、定办案民警,对“清单”每月一清理、每季一清算,实行所队民警“捆绑”考核,让每起案件有人管、有人查,让办案民警担担子、有责任。
破积案——“欠账”得还
“以前没有破的案件,是我们在老百姓面前欠下的‘账’,欠了账,就得想办法还!”在集中打击侵财类违法犯罪专题会议上,白河县公安局负责人直击要害,毫不避讳,敢于担责。要求各执法单位将以往未破的侵财类积案逐一梳理、统计,制出“欠账清单”,相关单位和责任民警人手一份,并按“三定两清一捆绑”制度落实责任,对所有积案逐案进行再分析、再“会诊”,制定突破方案,明确侦查方向,摸排案件线索,全力侦破,逐案销号,还清“欠账”。
打现行——“清账”要快
“盗抢骗”案件事关民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能否快速侦破,损失能否及时追回,是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因素。该局在加强视频监控、街面巡防、社区联防、卡口设防控发案、打现行的基础上,将所有现行侵财类案件制成“新账”清单,逐案落实领导、单位、民警责任,快侦快破,追赃挽损,消除影响。
不能把“现案”变成“积案”,不要把“新账”拖成“欠账”。白河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侵财类案件的高压严打态势,集中力量打现行、破现案,以发案破得了、案破赃追回的决心和行动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
“主账”限时结 “小账”及时清
2015年底,白河县华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麻虎镇康银村牛路沟的一矿洞内价值100余万元的绿松石原矿石被盗,因案发现场地处偏僻高山,人烟稀少,案件线索不明,侦破工作难度极大。警方经过多方努力,于当年9月将该案嫌疑人之一黄某抓获,但另两名嫌疑人王某、李某将所盗绿松石分赃后分头逃匿、不知去向。2016年初,该局将此案作为“主账”纳入清单,集中警力、技术资源合力攻坚,限定责任单位、民警年内必须破案。办案民警先后多次赴甘肃、湖北、西安、江西等地调查取证,收集王某、李某二人的活动轨迹,后在江西省上饶市一建筑工地将李某抓获,追回变卖绿松石赃款12万元、被盗绿松石20余公斤。
破大案保稳定、破小案暖民心。该局坚持大案、小案两手抓,对于案情复杂、影响面大的重大“盗抢骗”案件,作为“主账”定人定责限时结案;对于涉及民生的侵财类小案件,记清“小账”及时结案。所队联手协力破案,追逃追赃,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让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