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人民公安报》7版刊发题为《白河: “四关”杜绝执法流转网上网下“两张皮”》的文章,全文如下: 今年以来,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四关”,着力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整体执法效能。 强化执法记录运用严把公正规范关 “规范接处警环节,促源头更加规范;规范取证环节,促证据更加有效;规范处罚环节,促程序更加合法”,白河县公安局紧抓接处警环节的执法音视频记录使用,以日清、周结、月查督导等方式推动落实,通过规范接处警源头,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目前,各所队均按照“逢警必录、一案一存”的管理制度,接处警执法记录仪使用率达到100%。 在取证过程中,白河县公安局注重规范执法音视频记录,杜绝因检查、搜查环节的程序合法性问题以及扣押环节涉案财物的规范性问题等导致出现退查、降格处理及无法处理等后果,使证据收集更加充分、有效。 在告知、送达等环节,白河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执法音视频记录,避免出现被处罚人拒绝签字、事后却谎称未收到相关文书等被动局面,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把前沿阵地关 白河县公安局建立案件审核通报制度,采取每月定期通报、公开通报和单独通报等多种方式,严格落实执法考评“八个一”工作机制。每起案件从受理、立案到移送起诉,均有法制审核人员全流程把关,实时跟踪案件办理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办案人员纠正,由静态参谋式监督转变为动态实战型服务。 白河县公安局健全法制员跟班学习制度,从业务执法部门抽调法制员脱产跟班,每期学习时间为1个月,积极参加法制大队集体通报案件,会商研究疑难个案,定期参加执法质量交叉检查,确保法制员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和指导职能。同时,建立完善法制员考评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考评机制。针对考核标准低、内容笼统、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修订考评办法,提高办案质量在考核中的比重,将法制员案件审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提高法制员履职能力。 强化办案平台应用严把同步流转关 白河县公安局以“会用、用好、用精”为目标,通过集中培训、统一答疑、个别指导等形式,提高民警使用执法平台的办案水平,要求各单位将受理案件的电子笔录、物证、书证、法律文书制作等全部在执法办案平台上实行同步流转,做到电子文本和纸质卷宗同步、案件办理线上与线下同步。凡案件证据种类、文书制作时间和内容等网上网下不同步、不一致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目前,该局全部实现侦查措施、证据材料、审核审批、法律文书同步流转、同步生成,有效杜绝了网上网下“两张皮”。 强化案件质量考核严把审核评查关 白河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审核把关制度,对办案部门法制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分管局长层层落实责任,建立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成立以局长为主任的执法管理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有争议案件集体研究、公开审议,最大限度杜绝执法偏差和决策失误。 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载体,白河县公安局建成高标准的案管中心,同时在法制大队下设执法监督中队、执法管理中队、案件管理中心,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案件审核。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案件评查,将执法办案考核与干部提拔、推优受奖相挂钩。 在考核中,白河县公安局坚持质量并重,使执法办案考核更加科学合理,激发民警执法规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面提升整体执法管理效能。今年一季度,该局案卷抽查优秀率达到92%,案卷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