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人民公安报》刊载抓源头强机制提升信访工作能力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7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白河:抓源头强机制提升信访工作能力

  

    今年以来,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深入推进公安信访“抓源头、打基础,强机制、促规范”专项活动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通过健全完善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机制、纠正补正执法错误和瑕疵机制、引导信访人员依法逐级走访机制以及信访事项终结机制,全面提升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机制

  白河县公安局建立健全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机制,进一步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确保公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及时依法解决。

  白河县公安局一方面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甄别办理机制,对上级转交或本级接收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在甄别后,分别导入公安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办理,或引导至检察院、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或信访受理,提高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另一方面,白河县公安局完善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事项内部转办机制,对公安机关职责内的事项,认真审查、甄别,严格按照内部职责分工,准确转办、自办并告知当事人,同时,要求接到信访部门转办的公安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后,及时依法办理,在规定时限内“息访”。

  完善纠正补正执法错误和瑕疵机制

  白河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通过办理信访事项纠正补正执法错误和瑕疵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纠正补正执法错误和瑕疵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补正执法错误和瑕疵,严肃倒查相关人员责任,提高民警责任意识,用信访工作倒逼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白河县公安局明确要求,对公安部和省公安厅下转的信访事项,一律将执法差错查补情况作为办理报告的必备要件。

  在此基础上,白河县公安局建立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将办理信访事项中发现和纠正、补正执法错误和瑕疵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评、执法质量考评等综合性考评,提高公安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效率。

  同时,白河县公安局认真梳理工作台账,对在信访事项办理中发现的执法错误,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予以纠正。对于适用法律依据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等情况及时改正,对于受理立案、回复期限、文书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确保公安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准确性。

  完善引导信访人员依法逐级走访机制

  白河县公安局完善引导信访人员依法逐级走访机制,积极引导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严格按照走访机制引导信访人员依法上访,向他们宣讲相关法律知识,解除他们心中疑惑以及对法律政策的不理解。

  白河县公安局将公安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局党委经常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信访部门积极发挥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推动处理单位及时解决问题。各部门和办案单位承担处理信访问题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切实解决公安信访问题。

  完善信访事项终结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白河县公安局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完善信访事项终结机制,严格把握信访事项的终结范围和标准,规定拟申报终结的信访事项,必须符合“四个到位”条件,经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逐级上报,确保公安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实效。

对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白河县公安局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政法委、综治办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做好移交工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教育疏导和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确保公安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终结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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