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员轮训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1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开拓视野  增长见识

当好基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排头兵

 

2016年8月,本人根据岚皋县公安局党委的安排,有幸到市局法制支队参加了第一批次为期2个月的法制员轮训学习。期间,在市局分管领导、法制支队领导及同事们的关怀、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对市局法制工作内容的深入学习和系统掌握,使我更加深刻理解法制部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引领和中枢作用,自身的“法治”思维和视野更加清晰广阔,“法制”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法制工作的系统学习和熟悉掌握。培训期间,我深入学习了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局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公安民警执法办案素养和水平的重要意义。围绕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受立案制度改革、刑事案件“两统一”、警情处置分流、强制措施、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重点,行政复议、刑事复核、交通肇事案件审核、证据保全等方面,深入学习了相关文件、规定和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并对公安部法制局及其他省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先进做法进行了梳理分类,深入比对分析和研究思考;逐步对法制工作中的阳光警务公开及执法办案系统相关考核统计等模块进行了深度掌握和应用;系统学习和掌握文件拟定、规定制度和工作简报等方面的写作要求以及流程。学习期间,严守纪律,求真务实,认真找准短板,有的放矢,严格质效,切实提高了自身“法制”素质和能力。

二、“法制”在规范执法中的引领和中枢作用。通过对公安部法制局等顶层部门网页相关内容的深入学习,结合自身多年基层执法实践,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迫在眉梗急于解决的时代要求和民意期盼,也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能提高质效的关键所在。法制贯穿于公安工作始终,是社会前进的一面“旗帜标杆”,因此推进执法规范,实现公正文明和“大法治”格局,就必须强化法制“统”的功能。做大、做强法制部门机制和力量建设,加强、提高法制民警人员编制和职级待遇,突出潜能挖掘,发挥“法制”的执法过程指导服务和严密的全程“闭环”监督管理,从而有效推进执法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刑事案件归口管理的“真相”及其重要意义。轮训中的角色和思维空间转换,让我以“实践感知”的方式“认清”了刑事案件“两统一”的“好处”和内在的科学智慧。做实法制部门“两队一中心”,实行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统一审核,实现案件统一归口衔接,有效地避免了案审人员陷入案件侦办时的“情”与“景”,增强了其抗干扰“能力”和审查的“可信度”,提高了客观、全面审查案件的“公正度”,确保其能“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地围绕受立案、强制措施、法定期限、法律文书及重要证词视音频、鉴定意见等各个环节,以诉讼和审判的标准展开审查,从而确保案件以“质量自信”的姿态“出口”,经得起审判“检验”和历史的考验。

四、坚守“法治、哲学”思维,加强执法和案件质量“把关”的实战应用。根植理念,拓展法治“思维视野”,加强对所学“结果”的应用,厘清侦办与“案审”的哲学辩证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坚守服务前移,严格案件过程“法治”治理。充分发挥“指导员”作用,坚持服务“至上”,遇复杂警情特别是疑难案件,提前介入,随警作战,现场“把关”,按照规范流程,让办案民警根据案情实际,按照既定的办案方向、职责分工和程序时效等要求,严格证据釆、检“平台”,把执法工作做在当日、把执法问题解决在当日。二是坚守监管前移,严格案件质量“审判”治理。充分发挥“质检员”作用,从接警和警情分流处置开始,到案件终结等各个环节,深入梳理归类,打造精密、科学和“严肃”的执法制度“框架”。坚持监管前置,严格落实执法“规范”跟踪、整改、问效、追责制度;坚持监管巡查“日清”制度,实行“三化(实时化、过滤化、闭环化)”全流程动态无缝“审判”治理,全程保障案件“质量轨道”有效推进。

五、建议与意见。通过培训学习,加之个人思考,我对基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拙见。一是紧抓法制主体建设,固化法制引领中枢作用。基层,是执法工作的前沿阵地,法制部门在提升执法质量、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作用无可替代。要做大、做强法制部门功能和力量建设,加强、提高法制民警人员编制和政治级别,发挥法制“统”的功能及“引”的作用。实行“法制员法制部门直属管理及派驻巡驻”和“办案单位、法制员、法制民警捆绑考核”机制。二是整合四个“统一”,突出执法警力资源挖掘。要根据基层警力有限的实际状况,深化公安改革,理顺机构指挥、实战任务、信息录入和工作台账的对应统一关系,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体系,“量质并行”,杜绝指挥、任务、录入和台账的重复性,切实为基层节省警力,让民警有精力高效完成各项执法任务。三是因“才”施策,提高民警实战潜能挖掘。强化成效考核和结果运用,“论功行赏”、“量体裁衣”,积极为优秀人才搭建“舞台”,优化团队组合,发挥集群效应,突出民警潜能挖掘,不断激发民警、团队“活力”与“合力”。四是加强基层执法调研,集成实战指导智慧。积极开展基层执法调研活动,深入分析影响规范执法的症结问题,集成智慧,提炼制定出更贴近实战的“法制”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指路灯”和“框架器”的作用。五是紧抓案件考核考评,继续深化“双向积分”举措。扩大考评范围,将案件回访中的满意度与安全感等全面纳入执法考评。积极深化执法办案“双向积分”机制,科学配置积分标准,推行办案民警、办案单位、法制员和法制民警“四责捆绑”考核,并纳入积分范畴,稳步推进执法质量全面提升

(作者系岚皋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吴代兴)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