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公安机关统一安排,我于2017年7月18日随省公安厅考察团到宁夏银川市公安机关进行学习考察。启程之前,我就通过网络搜集了宁夏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尤其是智慧法制建设方面的信息资料,对这次考察有一个初步的理论认识。在考察期间,我本着“多观察、多思考、多交流、多收获”的态度,在极其有限的时间里积极争取,先后与法制、治安、交通等相关警种部门就一些关键性问题进行了友好交流,开阔了眼界、启迪了思维,受益良多。
一、考察的基本情况
本次考察由省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李刚带队,宁夏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黄永贵、行政复议支队长王磊等领导热情陪同,在银川市共安排了四个考察点,也是公安部和各省市领导多次视察调研的示范点。7月18日我们第一站来到了永宁县公安局,在该局法制民警吴雅丽的介绍引导下,我们参观了执法办案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两统一”办公室,观看了办案区智能化管理机(包括智能手环自动定位报警提醒、即将连接人像识别系统的拍照装置)、法制警示宣传片《法律讲堂》、笔录语音自动识别系统、自动高速扫描议、自动刻录光盘印刷封面、涉案物品进出库及台帐登记的现场演示;在案件管理中心通过大屏观看了接处警及视频上传监督系统、执法监督管理系统、案件管理系统、办案区管理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演示。
接着,我们利用午休时间来到了金凤区分局长城中路派出所,参观了接处警大厅(包括接警登记岗、公安厅统一建立的家庭暴力投诉站、阳光警务查询机)、综合指挥室(包括集办案区和街面监控为一体的指挥监督大屏)、办案区(包括智能化管理机、智能手环)。接警台的两名民警通过执法办案系统为我们做了当场录入接处警、当场出具“110接处警单”的现场演示,面向报警人的电脑双屏显示器上,同步显示了登记的全过程;崔志鹏所长从人员配备、接处警、受立案、综合指挥调度、办案区使用以及建立户籍业务微信群等做法等向我们作了逐一介绍。在金凤区分局,执法规范化的设置与永宁分县局大同小异,是全市统一标准建成的,但在该局法制民警花蕾的精彩演示和讲解中,我们对宁夏公安机关尤其是金凤分局的“执法行为全程留痕、执法监督全程回溯、执法问题大幅下降”经验,以及他们在“办案区智能化管理系统”上的“互联式、跨越式、创新式”微创新成果有了更深的了解。
最后一站是金凤区交警一大队,进入一楼大厅,在“事故认定演示区”,我们观看了用“警务通”现场进行违停信息拍摄及上传图片、查询人员和车辆信息、当场打印处罚决定书和现场开具简易《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演示;在“酒驾查处演示区”,一名便衣民警当场饮用一杯白酒后,另一名交通民警使用“酒精快速排查棒”,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仅1秒钟就排查出酒驾嫌疑,再通过蓝牙微型打印机当场打印出测试结果,测试数据自动发送至“银川市交警酒驾数据管理系统”,配合大屏我们可看到该系统与“警务通”中的数据互联互通,全过程、可回溯监管;在服务大厅,陈列有一排“违法自助缴纳系统”终端机,旁边的休息区有几名来办事的群众正在观看播放的交通安全宣传片;接着我们在二楼察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巡回法庭法律援助站、四家保险公司设立的调解点,甚至法院还在这里设立了标准的交通巡回法庭,这些先进的理念、高新的装备、改革的力度,着实令我们耳目一新。
二、主要收获和体会
虽然此次考察时间短暂,我们难以实现对宁夏警方的警务机制和一系列执法信息化应用成果有全面系统的了解,但我们汲取了不少可借鉴的内容,收获还是颇丰的。在考察中,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宁夏公安机关改革的决心、创新的意识、建设的力度,尤其是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大平台和各种高新装备上,已领先我们。
(一)顶层设计、统一标准、协调推进。银川市公安机关的快速发展,也是通过考察汲取全国多地执法规范化先进经验后,将适用于本局的普遍性、硬性标准与各示范点探索的实践成果相结合,取其精华整体谋划、统一建设、协调推进。一是统一执法办案场所标准。永宁县局、金凤区分局、长城中路派出所的办案区,无论是室内装修、制度牌、桌椅、电脑、随身物品保管柜、播放法制警示宣传片、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监管机制等软硬件设置和管理模式基本相同。二是统一案件管理中心标准。宁夏全区公安机关开发了统一的案件管理系统与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实现了对接;永宁县局、金凤区分局案件管理中心在对接处警、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受立案、案件文书的审核监督,智能案卷保管柜及标签、案卷管理及大屏幕监管模式等都基本一致。三是统一涉案财物管理标准。全区公安机关开发了统一的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与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对接,台帐登记、入库出库流程、条形码管理、置物架、大屏幕监督模式等也都基本一致。这样,就避免了各自为政、标准不一、五花八门的现象,更有利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区域同模、标准统一、规范管理。
(二)爱拼敢赢、大胆创新、先试先行。银川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胆量和魄力,走出了具有宁夏特色的执法规范化新路子,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被公安部领导肯评为“小省区的大作为”。一是智慧法制建设推进有力。为全面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工作规定,针对办案区使用管理不规范、办案区全程录音录像“查找难、合成难、下载难”的问题,银川市公安局和金凤区分局两级法制部门自主研发了办案区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人员进出智能化管理、全程跟踪录音录像自动合成及刻录、执法流程违规或程序违法自动报警、讯问过程远程指挥监督、电子台帐智能生成,有效提升了监督效率,杜绝了安全隐患。二是信息系统建设统一创新。宁夏公安机关先后建设了全区统一的接处警及视频上传监督系统、执法监督管理系统、执法公开查询系统、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案件管理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并实现执法监督管理系统、案件管理系统与上述其它系统的对接,围绕“人、案、物、场所、卷宗”等关键执法要素,对执法活动进行全流程管控,并将智能化监管模式延伸至各基层所队接待区、调解室、户籍窗口,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案管中心和办案区、案管室、涉案财物保管室远程适时通话、查验监督等功能;银川市交警分局研发了交通事故“e处理”手机App应用平台,实现网上远程定责、快速定损、便捷理赔;银川市局还研发了民警法律知识练习考试系统,方便民警通过微信自主学习,并建立了学法积分管理机制,将网上学习成绩纳入年终考核。三是全程记录监督常态跟进。金凤区分局对处警民警按每人两部的高标准配备执法记录仪,在办案区以外对嫌疑人检查、传唤、抓捕、搜查、指认、勘查、送押投所等环节的所有执法行为要求全部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及时上传到案件视频资料中,案管中心和各所队案管室对相关案件音视频进行日常巡查监督、每日通报。四是创新四位一体运行机制。银川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交警分局,协调法院、司法局、保险公司,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法院诉前调解、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交通事故联动调处机制,对交通事故认定、保险理赔、法律诉讼等一站式办理,彻底杜绝了群众多次往返奔波的困扰,基本实现了“纠纷处理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标。
(三)理念超前、博采众长、装备先进。宁夏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始终保持了超前的理念,各种执法办案场所均统一采用了很多全国各地的先进经验和设备,形成了系统的宁夏特色。一是执法办案区规范统一。设置了人身安全检查室的手铐位、指纹式随身物品保管柜、整体软质的未成年人讯问椅、背面自带显视屏的讯问桌、证据展示仪、棱角上的软质防撞条、吸顶式摄像头、内嵌式门把手、走廊和功能室门全部软包装、电脑灯光设备智控节能、笔录制作语音识别系统、墙上粘贴的软质制度牌和法制文化宣传画。二是案件管理科技保障。设置了自动高速扫描议、自动刻录光盘机(自动印刷封面)、具有智能提醒功能的指纹式卷宗保管柜,案管中心设置了可对所有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视频监督的大屏和对讲系统。在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设置了射频扫码仪、统一的置物架和储物袋。三是执法规范源头抓起。各派出所统一设置了接处警大厅,大厅内设置了家庭暴力投诉站、当场受理警情案件的电脑及双屏显示器、阳光警务查询机,值班民警除携带全部单警装备外,每人还配备了两部执法记录仪。四是交管执法智能装备。给每组交通管理民警配备了酒精快速排查棒、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警务通,在交警大队设置了违法自助缴纳系统终端机。使用“酒精快速排查棒”,无需呼气,接近被排查人后,能主动吸气,当即确定出是否有酒驾嫌疑,还具有红色交通指挥棒和手电筒功能,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蓝牙打印含执法民警和人员、车辆信息及测试时间、地点的测试结果,酒驾数据自动上传至任何人无权删改的“银川市交警酒驾数据管理系统”;“警务通”不仅是一部智能手机,还具有现场查询各类公安业务信息、采集上传各类违法信息的功能,通过大数据平台当场制作并打印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处理通知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决定书等功能;通过“违法自助缴纳系统终端机”,可对法律法规、驾驶员、车辆、违法处理等各类信息查询,进行凭证打印、银行卡缴费等。
(四)乐于分享、反复推演、完美展示。银川之特色除了他们与时俱进、科技支撑、勇于探索之成功外,与他们乐于分享和交流,以求共同提高的理念是分不开的。考察中,我们就部分重点问题向相关民警请教,几乎每一个民警都毫无保留、耐心的为我们熟练演示、解答,可见他们队伍的素质与先进的设备是相宜的,较好的实现了建用协调发展。通过交流我还了解到,银川警方为了将取得的成果更好地向外来学习考察人员完美展示,分县局领导亲自协调广告公司精心策划,对每一个彩页、文字和演示课件及备用方案严格审核把关,让前来考察学习的人员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充分感受到宁夏公安法制建设的风采。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已经身不由己的迈入了大数据、云计算大行其道的时代,并将把我们曾引以为荣的文书、台账、档案、报表传统模式带人科技下的规范模式。作为陕西公安法制人,我们唯有加快转变观念,把握信息革命的主旋律,以科技信息主导法制规范,走“智慧法制”的道路,才能无愧于“法治公安”建设的重托。
(一)厘清差距,重新定位,拔高标准。我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上起步早、站位高、措施实、亮点多、效果好。在警务机制改革、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的深度运用,以及数据规范的考评机制、执法办案场所、物证管理等很多方面的基础要高于宁夏警方,公安部也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重点推介。今年,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自主研发的“智能物证管理保全系统”,获得了公安部改革创新大赛优秀奖。从整体上来讲,我们在执法信息化、智慧法制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在大数据、大平台对执法规范化的支撑方面,还处在前期阶段,好多方面的工作还存在区域、警种间发展不平衡情况。通过这次宁夏之行,我深刻认识到,在“大数据、云计算、大平台”支撑下的执法规范化,并不是某几个先进单位的“亮点”所能实现的,如果不思进取、固步自封,仍躺在过去的荣誉堆里沾沾自喜,就会不知今昔是何年,远远落后于时代则是必然的结果。唯有对标先进、加强交流、开拓眼界,才能更新观念、找准自身定位、从而产生变革的动力,切实在执法信息化深度应用上挖掘潜力、激发活力、追赶超越,才能走出一片新的天地。
(二)统一谋划、强制入轨、协调发展。我们有先期站位的高度、有后发借鉴的优势、有厚积薄发的潜力,而今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已不是资金问题,而是思想观念的差异。比如说,安康市局即将完成全市所有执法办案场所及所有执法记录仪视频的对接,汉滨区分局的智能证据管理系统、还对部分街道、查报站及办案场所完成了人脸识别系统的升级改造,在安康市区建设的代表国内一流水准的大型中心办案区即将完工,我局办案中心无论是分区设计的结构、设备,还是流程规范的细节,都具有银川几个参观点所不能比拟的优势。但我们部分单位的执法办案场所、设施及管理机制还很混乱,尤其是还有很多民警甚至是领导,对当前执法规范化的要素一知半解,甚至正在进行早已过时的建设。我们应当学习借鉴宁夏警方的经验,以建设智慧法制为契机,将各分县局及派出所的执法办案场所、案件管理场所、涉案财物管理场所等适用于全局普遍性、硬性的项目,整体谋划,统一建设、统一样式、统一流程、统一升级标准、统一考评机制,分阶段限期达标,尽快改变各自为政、自行其是、东拼西凑的建设现状,把过时的设备逐步升级为系统化、成建制的装备,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高效率、高质量的强制入轨、系统推进,以免花了钱却在搞落后的建设。
(三)完善系统、更新装备、提档升级。在大数据、云计算模式下,如果没有后面大平台的支撑,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信息化、智能化的升级改造或更新相应的装备,几乎就无从谈起,跨越式的发展也不是某一个县市所能独立完成的。通过这次学习交流和验证,我也发现宁夏快速建立的各种执法管理系统,实质上还有很大的可提升空间。比如他们多个管理系统虽有较完备的功能,但与办案系统的对接,却仅处于可通过办案系统搜索查看视频的阶段,并未实现通过统一平台整合后进行自动分析、研判、考评等深度应用的功能。因此我们当务之急,应该加快对支撑各种规范执法终端设备的后方组织架构大平台的规划建设,加快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中案件管理中心模块、交通案件模块、行政复议模块、办案区管理模块、涉案财物管理模块、看守所和拘留所模块的研发。对系统及配套装备,我们可以充分发挥后发优势,采取自行研发与直接购买先进产品相结合,加快这些平台与执法记录仪、各种监控视屏、人像采集、信息采集、扫码终端、警务通的对接,形成执法全程记录、全程回溯、闭环式、规范化、智能化、集约化管理模式,建立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的自动分析、研判、预警、监督、考评综合平台,实现我省执法规范化建设追赶超越、西部一流、国内领先的目标。
作者:石泉县公安局 赖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