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人民公安报》刊发“安康一男子微信群里辱骂交警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3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3月23日,《人民公安报》交通周刊以“安康一男子微信群里辱骂交警被拘留其行为破坏了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为题的文章报道该局公安工作。全文如下:

 

                     安康一男子微信群里辱骂交警被拘留

                    其行为破坏了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

 

本报讯 记者阮仕喜、通讯员叶明星、冉菲报道:如今发微信微博、刷贴吧已成为人们的生活常态,在朋友圈、微信群分享开心片段,吐槽不顺心的事也不失为记录生活点滴的一种方式,然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朋友圈或微信群里发布不当言论也要负法律责任。日前,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一男子在微信群内公然辱骂交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3月12日11时许,经营租车业务的丁某在一个400余人的微信群里发了一首打油诗,对公安交警正常执法进行讥讽、侮辱。为博取更多微友的关注和转发率,丁某又以演唱的方式在微信群里发布辱警言论,后被群众举报。岚皋县公安局依法传唤丁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讯问,丁某如实交代了其为博取关注在微信群内发布辱骂交警言论的事实。丁某利用互联网将带有诋毁、侮辱的文字配以演唱方式发送至微信群,其行为对公安交警的执法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同时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良社会影响,破坏了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丁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丁某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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