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紫阳县公安局获悉,该局从县域实情出发,出台《紫阳县公安局公安行政案件异地受理报警处置规范》,进一步提高便民利民办事效率,促进公平正义执法。
紫阳地处大巴山深处,是入陕进川的咽喉。辖内铁路、水路、高速路畅通,人流量大,经济繁荣,各类治安问题亦之增多。今年7月,新一届局党委班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发现基层公安机关在行政案件受理中存在一些推诿扯皮问题,既影响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又制约了群众报案的快查快办,如何把习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重要指示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成为该局党委“一班人”的共识。经过近半个多月的调研和酝酿,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紫阳县公安局公安行政案件异地受理报警、处置规范》。
该《规范》主导思想集中体现在公平、公正、便民和办事效率上,尤为突出的是便民、利民原则。一是强调首问负责制。《规范》强调,打破警种和区域限制壁垒,不管是什么警种,不论其分属于哪个所队,面对群众报警求助,只要属于公安管辖范围,都必须无条件受理,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即使案件需要移交,也由公安机关内部移交,不得加重群众报警报案成本。二是强调了一警多能理念。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民警综合执法能力。三是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考虑到特定案件,如黄赌毒等案件在实践中容易出现的廉政风险,县局把此类案件的调查决定权统一到由县公安局指定,充分体现了民情、民意,体现了执法活动过程群众的参与权和选择性,降低风险点。四是确保案件当事人对案件的知情权。强调当事人有权了解自己案件的办理情况,将办案情况置于当事人监督之下,实现阳光执法。
据了解,该《规范》的出台,很受业内人士和社会群众的好评。紫阳县人大一位干部在征求意见会上说,《规范》的出台既是公安局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有益尝试,也是警务模式改革的大胆创新;紫阳商会负责人评价说,《规范》为进一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