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人民公安报3版视点栏目刊发《白河多措并举打击“涉水犯罪》稿件,介绍我局创新河道警长制,大力整治县域水环境,重拳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的工作经验,全文如下:
多举措打击“涉水”犯罪
陕西省白河县辖区共有大小河流700余条,近年来,各类涉水矛盾纠纷及违法犯罪频发,治安隐患突出,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管理、加大水源地的保护力度,白河县公安局创新“河长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县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重拳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
设立四级警长,健全河道警长组织体系
白河县公安局将落实“河道警长”制作为“一把手”工程予以全面部署推进,由公安局局长担任“河道总警长”,局班子成员担任联系派出所的县级“河道警长”,派出所所长担任辖区镇级“河道警长”,警务室民警担任联系村(社区)的“村级河道警长”,构建“河道总警长—县级河道警长—镇级河道警长—村级河道警长”的“四级河道警长”体系,实行权责一致,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工作落实。
落实四项举措,发挥河道警长职能优势
白河县公安局将保护青山绿水主题宣传纳入法治宣传范畴,大力宣传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目标及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意识。
将河道治理纳入社会治安治理的范畴,作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要的一环,统筹结合河道流域的治安巡逻和污染巡查,重点将沿岸的企业排污情况纳入巡查视野,结合“天眼”工程建设、河道警长APP,强化监控巡查,着力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组织“河道警长”围绕厂区周边、河道沿线等重点部位开展工作,既要发现案件线索,也要化解涉水纠纷。既要当好“巡查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深入实地掌握收集各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又要当好“调解员”,深入排查工作,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按照“治水要治根,治根在岸上”的工作思路,通过群众举报、相关部门移交、日常工作发现等途径,广泛收集掌握案件线索,逐一调查、逐一核实、逐一查处,突出开展以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鱼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违法犯罪,保护河道生态资源。
完善一套机制,保障河道警长高效履职
白河县公安局建立“四位一体”机制,全力助推河道警长制工作落地生效,保障河道警长高效履职。
建立组织保障机制,由“一把手”挂帅总抓,局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分头抓,切实将其作为全局头等大事、中心工作来谋划。
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水利、环境、海事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健全联合巡查、线索传递、案件移交、鉴定检测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切实增强震慑态势。
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杠杆作用,将践行河道警长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科学设定分值,公平公正考核,以考核推动河道警长制运行。
建立倒查问责机制,将践行河道警长制与责任人的评先评优挂钩,凡因责任不实、履职不力、成效不显,导致造成河道污染等恶性案事件的,按照倒查问责办法严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