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3月县分局
亮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县公安局、分局,局属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按照1月27日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和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各县公安局(分局)2019年亮点工作的通知》(安公发〔2019〕2号)文件要求,现将3月份各县分局18项亮点工作整体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3月份,各县分局18项亮点工作总体情况良好,推进顺利。一是市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2月份亮点工作进展情况,市局领导指出工作不足,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3月6日,市局下发了2月份县分局亮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在市局公安信息网进行公开。各县分局主要领导加强亮点工作督导,对上报的工作进展情况材料进行严格把关。3月份亮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质量明显提升。二是各县分局稳步推进。各县分局对照市局通报要求,结合实际,迅速自查整改,完善亮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落实。目前,18项亮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三是积极打造亮点品牌。各县分局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在省厅简报和调研专刊上刊发推介。1至3月,省厅推介我市经验稿件3篇,其中紫阳2篇、宁陕1篇,汉滨、汉阴、石泉、岚皋、平利、镇坪、旬阳、白河、高新、恒口为零;各县分局共上报调研文章43篇,其中汉滨8篇、平利6篇、白河5篇、石泉5篇、高新4篇、紫阳3篇、汉阴2篇、宁陕2篇、岚皋2篇、旬阳2篇、镇坪2篇、恒口2篇。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县分局部门之间配合不紧密。少数县分局改革办与责任部门衔接不力,工作合力不强。仍有个别县分局改革办工作人员对亮点工作进展情况不掌握。
二是个别县分局信息联络人员不固定。个别县分局信息联络员更换频繁,新的信息联络员对报送要求不熟悉,上报的亮点工作进展内容与既定的月度任务标准不符、内容不实、没有案事例及数据支撑。
三是部分县分局品牌意识不强。部分县分局对工作品牌宣传不够重视,没有及早筹划准备,经验总结、宣传推介方面还需持续加力。个别县分局上报调研文章有应付思想,把关不严,存在雷同、凑数情况,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不多。
三、下步要求
一要凝聚工作合力。各县分局改革办要加强亮点工作指导督办,与具体责任部门相互紧密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亮点工作发展。
二要严格资料报送。各县分局要落实专门的信息联络员,不得随意更换,信息联络员要于每月25日前将主要领导审签后的亮点工作进展情况材料报送至市局指挥中心秘书调研科和对口业务警种部门,日常工作动态信息要及时报送。
三要增强品牌意识。各县分局要结合实际,不断增强品牌意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撰写高质量稿件和调研报告,积极在省厅简报和调研专刊上刊发推介。零发稿的县分局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实现零突破。
四要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各县公安局(分局)2019年亮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局警种部门要对县分局亮点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帮助解决难题。责任警种部门要对业务范畴内的县分局亮点工作予以支持,与县分局共同做好亮点工作的总体推进,经验总结、品牌打造、推广应用。市局将对18项县分局亮点工作实现双考核,既考核县分局,还考核对口的责任警种部门。
2.2019年3月县分局18项亮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xls
安康市公安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