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新时期“枫桥经验”,按照“专群并举、警民共建”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和警务创新,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以安徽省砀山县公安机关为样本,就新时期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存在问题和推进措施进行探讨。
一、砀山县公安局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
(一)坚持民本观念,警力下沉一线,警务移向前沿。贯彻落实新时期“枫桥经验”,必须树牢民本观念,从群众利益出发,实现警力下沉和警务前移。2008年,砀山县公安局顺应农村改革发展,在全省率先推行“一村一警”工作制度。近年来,在进一步巩固发展“一村一警”成果的同时,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在基层警务工作中,砀山县公安局注重整合警务资源、创新社会治理,努力夯实资源共享、警民共建共治的社村治安基础。一是“四位一体”抓好社村治安工作,依托社村警务室,派出所驻村民警、辅警、机关包村民警和农村交通安全员“四位一体”联勤联动,重点抓好矛盾化解、治安巡防、人口管理、交通劝导等基础性工作,努力提高群众见警率、治安巡查率和民警管事率。二是“两室合一”优化资源利用效率,社村警务室、综治工作室“二合一”设置,实现公安警务与社会综治资源的共建共享。三是“多方联动”营造共管共治格局,充分发挥社村民警、辅警、包村民警、社村干部、专兼职综治工作者的职能作用和社村“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教师、有威望的老人、老治安积极分子、退伍老兵)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扎实开展管理治安、纠纷排查、矛盾化解、治安巡防等工作,积极营造“各方参与、共管共治”的新格局。
同时,砀山县公安局努力密织以人民群众为基础的治安防控网络。一是警民联防密织“防控网”,采取“警务室民警、辅警巡防、交通安全员协防、辖区群众轮防”相结合的办法,对重点区域、部位、居民小区开展经常性的治安巡防,努力压降犯罪空间,特别在案件高发的农忙季节以及传统节日,不间断地打更巡逻和组织群众“邻里守望”。二是警民联调创建“和谐村”,认真落实“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组织社村民警、辅警和包村民警,会同综治、司法、国土等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特别是对容易引发“民转刑”的土地、宅田、婚姻、财产类矛盾纠纷开展重点排查,积极发挥社村警民联调室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引发重大治安问题。三是警民联手共筑“平安梦”,借助社村综治平台,组织社村民警、辅警、包村民警、综治工作、法律工作者和社村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以法制宣传、道路交通管理、外来人口查控、刑释人员帮教、行业场所管理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形成“各方共管、全民共建、红利共享”的平安创建大格局。
(二)坚持民意导向,创新警务模式,推行“三警合一”。针对城镇大建设带来的城市大扩容、人财物大流动,以及城区安全隐患增多、治安案件高发的实际问题和警种职责单一、出现警情相互推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弊端,砀山县公安局果断改革现有警务机制,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砀山城区推出交通警、特巡警和治安警“三警合一”的执法执勤新型勤务模式,130名民警和辅警分赴城区10个防控区域警务站,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巡逻防控、违法犯罪嫌疑人查缉、矛盾纠纷调处、治安问题查处等警情一体运作、整体推进。实行“三警合一”执法执勤以来,警务效能显著提升。一是岗点执勤、卡口堵控和治安巡防有机结合,打击违法犯罪能力显著提升。二是通过治安巡防等多种手段,强化城区社会面治安管控,及时发现和堵塞治安漏洞,防范违法犯罪能力显著提升。三是“三警合一”屯警街面,警情处置快速反应能力显著提升。四是牢牢把握“点、线、路、面”的管控方式,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五是立足各自岗位,将治安管理触角向街道、社区延伸,群众工作能力显著提升。
(三)坚持因地制宜,建立联动机制,实施区域性防控。一是密织辖区内部纵向防范网络,各派出所以我为主、警民联动,充分发挥社村警务作用,形成以警务室为主体,治保、民调组织为双翼的“一躯双翼”防控体系,注重整合群众治安防范力量,精心构建上下贯通、纵联到底的镇、村、组三级治安防范网络。二是推行乡镇结合部双向管控模式,各派出所各管自己的责任区、各种自己的责任田,发动和依靠辖区群众,形成警民联手共防共治的乡镇结合部双向管控模式。三是构建县际结合部横向防控体系,与相邻六县加强横向联系,积极构建联防联治的县际结合部横向防控体系,联手打击流窜犯罪、开展案件侦查、处置重大警情。四是完善省际结合部互相协作机制,倡议建立省际结合部联打、联治、联防、联调“四联”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友邻刑侦协作会议,针对一定时期结合部多发案件,共同制定侦控对策。加强结合部地区治安管理整治,掌握犯罪嫌疑人可能栖身之地以及易于藏污纳垢的场所,经常性地组织治安清查,及时发现和打击现行犯罪,动员和组织辖区群众开展不同形式的治安巡逻,有效遏制各类可防性案件高发。在乡镇结合部交通要道设置交通治安卡点,一旦发生重大警情,各地警方相互策应、联合布控,形成区域性的治安卡口堵控格局。
二、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上有缺陷。历久弥新的“枫桥经验”源自浙江省枫桥镇“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有益做法。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推出社会管理新举措,使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内涵得到丰富和发展。但从目前来看,个别地方和部门还不能充分认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重要意义,不能全面掌握“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不能深刻领悟新时期“枫桥经验”的精神本质,不能制定出切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措施,有的甚至出现认识上的盲点和行动上的误区。
(二)落实上有偏颇。目前,公安机关在“枫桥经验”的落实上还存在诸多短板和偏颇。比如,有的片面注重现代科技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忽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传统做法;有的人民群众发动不起来,社会积极因素调动不起来,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立不起来。一些基层所队在治安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无法有效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没能建立起群众自治和警民联调格局,很多地方的村规民约形同虚设,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治和社会各方的共建共治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推进上有难度。推进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实践与发展,必须构建系统化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群众主体作用。但是,目前许多社村基层治保组织“名存实亡”,民调组织履职不力,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好。一些地方经费投入不足、科技强警力度不够,直接影响了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成效。
三、以新时期“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和警务创新
(一)深刻认识“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我们指明了新时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新方向。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历史与现实意义,学习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内涵和精髓,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始终坚持社会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公安工作方针,学习好、推广好、发展好新时期“枫桥经验”,不断提高公安实战、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科学统筹内部资源,对社村警务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倾斜,最大限度地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进一步提高群众见警率、民警管事率和对违法犯罪的震慑力,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治理和警务创新带来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坚持“民本观念”,采取民调组织自行调处和警民联调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民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就地化解工作,最大程度地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三)着力构筑“群防群治”的坚强堡垒。“枫桥经验”的最大特色是一切依靠人民群众,根本目的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在实践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和警务创新中始终占据主导位置。群防群治是依靠和发动群众维护治安的具体体现,群众性的治安联防队伍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公安机关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根本依靠。要不断夯实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放手发动人民群众,把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以群众自防自治推进社会共管共治。
(四)不断加强警务体制机制创新。公安机关要立足本地、本职、本辖区工作实际,除弊兴利,大力推进警务体制和勤务机制创新,打造出贴近实际、规范高效、充分显现地方特色的公安基层警务模式。要把社区民警作为社区治安的第一责任人,集人口管理、治安管控、安全防范、信息搜集、联系群众等基础性工作一体运作、整体推进。要给社村警务室民警减少不必要的任务指标,确保其全身心投入社村警务、做好群众工作。要继续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经常性地登门入户了解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治安信息,有针对性地改进打击防控工作,切实提升基层警务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