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严把“六关”全力做好监所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4日 来源: 【字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白河县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公安监所防疫标准高于社会面标准”的要求及省厅、市局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严把“六关”,坚决防止疫情在监所扩散传播,全力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一是严把入口检测关。在大门口设立检测点,配备红外体温测量仪和消毒设备,来所办案办案人员、会见律师及合法随行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签订承诺书,为他们发放一次性手套鞋套,并对其交通车辆及随身携带物件进行物理消毒,对有疑似症状者一律禁止进所;暂停一切亲属会见和送钱送物。

二是严把全员封闭关。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民警、辅警、工勤人员实行驻所封闭管理,严格按照“三班制”集中封闭管理勤务模式,将全所民警分成三班,三分之一警力上岗执勤,三分之一警力在所封闭备勤,三分之一警力居家封闭隔离,备勤民警经身体检查正常后方能上岗执勤,坚决防止疫情经民警辅警带入监区。

三是严把食品入口关。每天对食堂进行消毒,超市配菜人员货物送到后一律不得进入大院,食品蔬菜等外来物品全部放在大院门口,经消毒后存放48小时再进入大院。外人不得与工勤人员接触,货物由工勤人员转运。

四是严把日常巡诊关。每日对在押人员检测体温,逐人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是严把监区消毒关。加强每日巡诊,对110日以后新入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必要的身体检查;加大消毒力度和次数,每周对监区进行1次彻底消毒,每天对监区、监室至少消毒1次,对隔离关押监室和过渡监室每日至少消毒2次,每周对服务大厅、伙房、审讯室、会见室等重点区域至少消毒2次。

六是严把收押(拘)关。拘留所暂停收拘,看守所对新收押人员认真询问近30日内活动轨迹,询问其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人接触史,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酸检测正常后方予收押,对有发热等疑似症状且经医疗机构诊断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一律不予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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