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安康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敢于斗争、积极作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刑事犯罪,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疫情就是警情”。疫情发生以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委委员、正县级侦查员李友良,刑侦支队长周长江迅速组织刑侦支队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对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市刑侦部门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科学防护,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
二是强化措施手段。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公安机关《关于严厉打击因疫情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通知》《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勘查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及时出警、快速处置,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固定证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破获案件,及时消除社会影响。认真贯彻落实涉疫情诈骗线索快速落查机制,依托反诈中心资源和技术优势,实时开展线索核查和查处打击,有力遏制此类违法犯罪发展势头。二要全力以赴、同向发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穷尽侦查手段,坚持多警种协同作战、多手段同步上案,严阵以待、全力以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三要强化措施、夯实责任。明确各县分局主要领导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所有涉医护人员的刑事案件和其他涉疫情案件,在依法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层报省厅、市局报备、核准。
三是坚持以打开路。全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严密防范电信诈骗等侵财案件发生,破获了一批涉疫刑事案件,抓获了一批网上逃犯,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疫情发生以来,共出动刑侦民警1500余人次、出动警车400余台次,核查研判线索2.6万余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起,抓获网上逃犯3人,为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万余元。紫阳县公安局成功抓获公安部B级通缉令逃犯陈明。白河县公安局先后查处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破获一起寻衅滋事案、抓获网上逃犯3名。汉滨分局破获一起摩托车盗窃案件,刑事拘留4人。平利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强奸妇女案,批准逮捕1人。宁陕县公安局快侦快破一起猥亵儿童案,刑事拘留1人。
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疫情防控及打击犯罪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