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六条举措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线索核查 “清仓见底”百日攻坚行动视频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 来源: 【字体:

3月9日,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线索核查“清仓见底”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议结束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正县级侦查员、扫黑办主任李友良立即组织市公安局扫黑办全体人员专题研究部署六条举措,加强组织推动,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迅速传达贯彻。认真学习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线索核查“清仓见底”百日攻坚行动会议精神,尤其是张安新同志的讲话精神,及时向单位“一把手”做好汇报,并结合“30天梳理起底,60天翻查复核,100天清仓见底”行动目标,积极筹备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第1次推进会。

二是结合四项攻坚,积极开展行动。结合市局扫黑办2月16日下发的上半年四项重点工作督导攻坚《通知》,在市局督办的第一批14条线索、10起案件、16名逃犯,挂牌整治的14处治安混乱地区基础上,梳理挂牌督办第二批5条线索和2起案件,进一步夯实责任,持续掀起攻势。

三是全面摸清底数,掌握真实情况。利用30天时间,全面摸清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省市各类转办及群众举报线索的数量和核查反馈等情况,做到线索总量、核查数量、查结数量、已查结但仍然举报不断的线索数量、成案数量“五清”。同时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主动开辟监所“第二战场”,广辟案件来源。

四是全面系统翻查,及时开展复核。利用60天时间,“查否的中省市转办督办线索、核查完毕但群众仍然反复举报线索、从案件侦办中发现的线索、本市内跨县区多地群众举报同一对象的线索、其他影响较大的陈年积案线索”等五类涉黑涉恶线索进行翻查,实行签字背书并登记造册,存在涉黑涉恶嫌疑的,重新组建专班进行二次核查。

    五是明确时间节点,按期清仓清零。利用100天时间,按照“3月份之前的线索存量清零,3月份之后的线索收到举报后两个月内查结清零,所有的线索在6月底前清仓见底。”的总要求,落实“三长负责制”“一案双查制”和“线索核查终身制”,紧盯时间节点,全力核查攻坚,确保线索按期清仓清零。

六是坚持深挖彻查,确保除恶务尽。线索核查“清仓见底”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对重点线索和案件坚决查深查透,特别是市局督办的两批合计19条涉黑涉恶线索和12起涉黑涉恶案件,相关县分局“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做到应查尽查,推动重点线索转化成案,确保除恶务尽。

(审核:李友良  撰稿: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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