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紫阳司法鉴定中心率先通过全省县区级刑事技术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5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811日至15日,陕西省质监局认评处处长戴林涛、西安市质检院高级工程师白晓莉带领省公安厅刑侦局痕迹室主任王希月、工程师赵晔、西安市公安局声像检验科科长刘春社、宝鸡市公安局主任法医师潘永红,对我市汉滨、紫阳两家县区级公安刑事技术机构资质进行现场评审。通过五天紧张工作,评审专家一致认为汉滨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紫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资质认定工作准备充分,软硬件齐全,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认定准则要求且持续适用,宣布在全省已申报的100余家县区级公安刑事技术机构中,率先通过现场评审。

公安机关刑事技术机构资质认定,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认可,是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局长令)》和全国刑事刑事侦查会议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强制性的行政许可制度。县区级公安刑事技术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开展以来,省公安厅刑侦局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省厅刑侦局技术处副处长贺永锋带领专家先后对我市汉滨、旬阳、紫阳、石泉和汉阴五家拟申报资质认定单位进行预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刑警支队政委周长江实地参与预审,准确掌握资质认定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预审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为通过本次预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市局司法鉴定中心的强力推进和精心指导下,汉滨、旬阳、紫阳、石泉、汉阴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编写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等体系文件,陆续完成了标准方法确认,仪器校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于7月底率先向省质监局递交了资质认定申请书。

现场评审结束后,白晓莉组长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反馈。汉滨分局副局长赵长江、紫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杨健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感谢评审组辛勤劳动,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虚心接受,并将严格按照评审专家组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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